省教育考试院26日公布艺术类本科A批招生录取规则,包括60所在闽招生的高校。
目 录
1.上海大学
2.天津大学
3.南京林业大学
4.北京工商大学
5.青岛理工大学
6.北京理工大学
7.同济大学
8.北京林业大学
9.华东师范大学
10.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11.宁夏大学
12.南京工业大学
13.西南大学
14.长沙理工大学
15.东南大学
16.厦门理工学院
17.天津财经大学
18.华侨大学
19.陕西科技大学
20.南昌大学
21.广州大学
22.集美大学
23.重庆大学
24.安徽财经大学
25.中南大学
26.合肥工业大学
27.湖南师范大学
28.海南大学
29.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30.宁波大学
31.沈阳建筑大学
32.首都师范大学
33.福建农林大学
34.中北大学
35.四川大学
36.福州大学
37.南京师范大学
38.湖南大学
39.北京工业大学
40.湖北大学
41.江南大学
42.泉州师范学院
43.集美大学
44.浙江工商大学
45.武汉科技大学
46.福建师范大学
47.西北政法大学
48.武汉科技大学
49.南京财经大学
50.闽南师范大学
51.西安科技大学
52.华南师范大学
53.西南交通大学
54.四川农业大学
55.福建工程学院
56.重庆邮电大学
57.厦门大学
58.东北大学
59.南京邮电大学
60.中国地质大学
详细的录取规则请点击文章末尾的阅读原文查看。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2次征求志愿和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降分征求志愿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均实行按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