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2022年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2022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3.在校修读主修专业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记录(不含公共选修课、辅修专业课)。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5.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进行查询。 (一)报名时间:7月25日—7月31日17:00截止。 (二)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直接在扫码报名,按要求填写信息,同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本科阶段获奖证书等照片。 1.我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原则,主要依据考生毕业成绩单上的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平均学分绩点相同时,优先考虑综合测评分数高者,其次再考虑省级以上证书获奖者。 2.拟录取名单于8月2日在广东白云学院官网公布。 3.最终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3.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1. 已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参照2022年新生入学须知)。 2.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3.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负责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1.招生咨询咨询部门: 广东白云学院招生办咨询电话:020-36093333 电子邮箱:zsb@baiyu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baiyu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baiyunu.edu.cn 2.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监督与申诉受理部门:广东白云学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段老师 监督电话:020-89913863 电子邮箱:byjjw@baiyu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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