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思夜想的2017年清华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终于发布了,与去年相比最大的特色是考核科目。去年是理科考数学物理,文科考数学语文;今年理科考数学+理综(物化)、文科考数学+文综(语文历史)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开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主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类型及申请条件
具有各类特长及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申请学生应至少具备以下特质之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研究创作类:在科技发明、研究实践、文学创作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突出才能类:在人文与社会、创新与设计等方面具有突出才能或在相关学习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3.学科奥赛类: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具有学科特长,且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三、招生专业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教育部核准的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 包含专业 | 测试科目 |
理科类 |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 数学与逻辑 理科综合(物化)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
土木工程 | ||
水利科学与工程 | ||
环境工程(含全球环境国际班) | ||
机械工程(含实验班) |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
能源与动力工程(含烽火班) | ||
车辆工程(含车身方向) | ||
工业工程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自动化 | ||
软件工程 | ||
计算机科学实验班 | ||
航空航天类(含钱学森力学班) | ||
工程物理(含能源实验班) | ||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
物理学 | ||
数理基础科学 | ||
化学 | ||
化学生物学(化生基础科学班) | ||
生物科学 | ||
医学实验班 | ||
药学 | ||
生物医学工程 | ||
临床医学(协和) |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
会计学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 | ||
法学(含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文科类 | 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 数学与逻辑 文科综合(文史) |
会计学 | ||
人文科学实验班 | ||
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 | ||
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 | ||
英语(含世界文学与文化实验班) | ||
社会科学实验班 | ||
法学(含国际班) | ||
新闻学(新闻与传播) | ||
文科试验班类(新雅书院) |
说明:
1、“人文科学实验班(经学)”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文化,品行端正,以学习与研究儒家经典为终身职志;
2)受过较系统的蒙学教育,能背诵《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笠翁对韵》、《龙文鞭影》;
3)有较好的经学基础,能背诵“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以及《周易》、《诗经》中的一种;
4)有初步的文字学基础,学习过《说文解字》,能用篆书默写540部首,能简单讲解“六书”。
2、“人文科学实验班(出土文献)”专业申请条件:
1)热爱中国历史文化,愿意从事甲骨、金文、简帛等出土文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事业;
2)熟悉中国古代文史典籍,阅读过《史记》、《左传》,及其他先秦文献;
3)对古文字有浓厚兴趣,阅读过《说文解字》,了解小篆及甲骨文、金文、简帛等。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入“网上报名”,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1.报考类型及志愿填报要求
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允许填报与本人特长相关的2个专业。
2.申请表填写要求
请按照以下要求网上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需完整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
b.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需逐项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参与的社会活动”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参与的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创新设计、学习实践等情况;高中阶段参与的志愿服务、社团活动、学校或班团学生工作等情况。
在“综合信息”-“高中期间的获奖记录”一栏可填写:高中阶段获得的省级(含)以上学科竞赛奖励情况;高中阶段获得的校级(含)以上个人荣誉情况;本人所具备的文艺、体育特长情况。
“综合信息”填写方法请见填写说明。
学生无需邮寄申请材料,但因证明材料过多无法上传完整时(如出版的专著、发表的论文、科技发明的说明等),可上传证明材料的首页,并将“补充证明材料”邮寄至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补充证明材料寄送要求:
1)寄送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可用复印件),“补充证明材料”对应的“综合信息”中的项目目录,“补充证明材料”(可用复印件);
2)尽量使用A4纸幅面,首页为申请表,不加封面,简易装订;
3)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材料,并需在报名截止前确保材料寄达;
4)材料接收后不予退回。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c.申请表中的“志愿信息”务必慎重填写,我校将依据学生填写的志愿信息认定专业或专业类,并在高考后根据学生被认定的专业或专业类进行录取。
d.申请表中的“专业申请理由”需针对申请的每个专业志愿分别填写。“专业申请理由”是专业认定的重要参考。学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应与本人的兴趣特长、科研创作等密切相关。
e.可由了解学生研究成果的专家为申请学生撰写推荐信,推荐信总数不超过2封,需按报名系统内要求完成填写并上传。
五、选拔程序
1.初评:我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初评。学科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高中期间综合表现,对学生的学科特长、学术研究、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评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其中“优秀”的学生可免于参加初试直接进入复试,“通过”的学生可参加初试,“不通过”的学生不能进入之后的考核评价环节。初评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评结果生效。
2.初试:初评“通过”的学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专业类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初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3.复试:我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确定初试通过名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测试、体质测试,均在清华大学校内进行。复试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4.认定:自主招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六、认定办法及优惠政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复试成绩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
1.初评“优秀”的学生和初试通过的学生,将根据其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自主招生降分录取优惠及认定专业或专业类。
2.对于可以获得自主认定优惠的学生,体质测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额外的5分降分(但获得一本线认定优惠分值的学生除外)。
3.获得认定的学生在各省自主招生批次填报的专业志愿需与被认定的专业(专业类)保持一致。
4.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降分一般为20/30/40/50/60分,部分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降至一本线的录取优惠(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本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并可被邀请参与以下部分后续特殊培养环节:(1)制定有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促进学生更好更快成长;(2)优先推荐参加清华大学创新人才培养计划;(3)优先推荐赴海外知名大学交换学习;(4)为学生配备专业导师;(5)优先推荐参加科技创新团队等。自主招生认定的优惠分值在高考录取时参照我校本科一批在各省的最终模拟投档线,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浙江、上海学生优惠分数将进行换算,换算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认定结果不再寄送书面协议,报名系统内公布的认定结果及说明将作为自主招生录取的最终依据,请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七、日程安排
2017年3月16日-3月31日,自主招生报名。
2017年4月30日,公布初评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16日-18日,复试(具体测试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公布为准)。
2017年6月22日,公布认定结果并公示,学生可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八、其他
1.我校将高度重视对自主招生的规范管理,严肃自主招生工作纪律和执纪问责。加强考核过程管理,完善招生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自主招生监管责任,加强报名、考核、录取的全过程监督。
2.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学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及推荐人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3.我校自主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复试存在困难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
4.本简章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4
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号码:010-62782061
监督电话:010-62783000(学校纪委)
电子信箱:zsb@tsinghua.edu.cn
招生网址:http://join-tsinghua.edu.cn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附清华大学介绍: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始建于1911年,1912年更名为清华学校。1928年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南迁长沙,与北京大学、南开大学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1938年迁至昆明改名为国立西南联合大学。1946年,迁回清华园。
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后,清华大学成为一所多科性工业大学,重点为国家培养工程技术人才,被誉为“红色工程师的摇篮”。改革开放以来,清华大学逐步确立了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长远目标,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学校先后恢复或新建了理科、经济、管理和文科类学科,并成立了研究生院和继续教育学院。1999年,与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合并成立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年,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并入清华大学,成为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在国家和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清华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合作以及办学条件等方面均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清华大学共设20个学院、54个系,已成为一所具有理学、工学、文学、艺术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和医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的研究型大学。
面向未来,清华大学继续秉持“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校训、“行胜于言”校风、“严谨、勤奋、求实、创新”学风,弘扬“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传统和“人文日新”精神,坚持世界一流、中国特色、清华风格的发展道路,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履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职责,全面提高办学质量,为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
大事记
| 1911年- | 清华学堂成立 |
| 1912年- | 更名为清华学校 |
| 1925年- | 设立大学部 开办国学研究院 |
| 1928年- | 更名为国立清华大学 |
| 1929年- | 设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 |
| 1932年- | 设工学院 |
| 1933年- | 开始招考留美公费生 |
| 1937年- | 组建国立长沙临时大学 |
| 1938年- | 长沙临时大学迁到昆明更名国立西南联合大学 |
| 1946年- | 在清华园复员开学 设农学院 |
| 1952年- | 成为多科性工业大学 |
| 1970年- | 招收工农兵学员 |
| 1977年- | 恢复高考招生 |
| 1984年- | 设立研究生院 成立经济管理学院 |
| 1985年- | 复建理学院 建立继续教育学院 |
| 1988年- | 成立建筑学院 |
| 1993年- | 成立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 1994年- | 成立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 1996年- | 成立机械工程学院 |
| 1999年- | 复建法学院 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并入成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 2000年- | 成立土木水利学院 成立公共管理学院 |
| 2001年- | 成立医学院、软件学院 |
| 2002年- | 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 |
| 2003年- | 401医院和402医院并入清华大学成为附属医院(华信医院和玉泉医院) |
| 2004年- | 成立航天航空学院 |
| 2006年- |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 |
| 2008年- |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 |
| 2009年- | 成立生命科学学院 |
| 2011年- | 成立环境学院 建校100周年 |
| 2012年- | 成立五道口金融学院,成立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材料学院 |
| 2015年- | 成立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