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位考生: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经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现公布正式录取名单(见附件)。
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专科层次录取资格(含普通专科和高职院校),即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自主招生录取院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
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新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毕业文凭和就业待遇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我院尽快办理录取手续后将以EMS快递方式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寄送给考生,具体寄出时间将在学院招生信息公布,请考生留意查收《新生录取通知书》。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