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3号
我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后,省内仍有个别院校未完成计划,现进行最后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时限为:7月13日16时起至21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具有20个特殊困难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在我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20分(一批文史类461分,理工类466分,不包括照顾政策分)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附表内院校选报一个志愿。
我省 招委会规定:“在本科批次线上网上公开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计划的高校,可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下适当降低分数,网上公开征集志愿,批次线下原报志愿无效,如果高 校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下降分录取,照顾分数不顺延。”因此,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的考生选报附表中降分征集志愿的院校时,将以此次填报的志愿为准。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详见附表。
三、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龙招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6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征集志愿入 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 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求,或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及有关要 求,并在“龙招港”上查询到在某校“院校在阅”的预录取状态,而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 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 ||||||
| 院校代号 | 院校名称 | 科类代码 | 科类名称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缺额人数 |
| 1601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1 | 文史 | 20 | 历史学(师范类) | 2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1 | 文史 | 07 | 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 8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1 | 文史 | 08 | 英语(师范类)(招英语考生,加试口语) | 2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1 | 文史 | 09 | 财务管理 | 5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14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15 |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3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16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3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17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 1611 | 齐齐哈尔大学 | 5 | 理工 | 18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