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粤招办普【2017】59号)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计划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2017年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可保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如需申请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专科录取资格,请考生填写申请并在7月31日18: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20-38490923,或将填好的申请扫描后发送到sdzsb903@163.com,考生申请须包含:2017年考生放弃本科录取资格保留学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名)、考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
附件:
2017年考生放弃本科录取资格保留学考(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