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3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文件精神,依据我院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我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类型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若被本科院校录取,将取消我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的录取资格,且不得转回我院。目前,我省2017年本科高校录取工作已全部结束,部分被我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有1名考生被本科高校录取。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根据粤招〔2017〕3号、粤招〔2017〕8号文的要求,取消蔡敏仪考生在我院2017年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详见附表)。
二、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可保留我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但须在7月31日17:30前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须由考生本人提出,附上考生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考生材料,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南岗路招生就业处,电话:020-82850580,传真:020-82852722,联系人:林老师)
三、被本科高校录取的同学又未办理我院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确认申请手续的考生,录取通知书作废,一律不得到我院报到注册。
特此通知。
附表: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7年取消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名单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7月30日
附表: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17年取消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名单
序号 | 考号 | 姓名 | 本科录取院校名称 | 批次 | 专业名称 |
01 | 0607407001 | 蔡敏仪 |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 高职依据学业水平成绩录取 | 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