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管理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员由学院领导、专业团队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5%;如果申请人数超过5%,则按学业平均绩点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申请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 )规定条件,转入学生一年级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分达75分;不符合条件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⑴ 考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业 | 考核课程 |
公共事业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行政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会计学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财务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工商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旅游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土地资源管理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⑵ 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有明显专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如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或在竞赛中获奖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和答辩。
⑶ 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学院面试成绩×50%。
3、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管理学院
2017年4月10日
2、经济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经济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成立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委员会(11人)
组 长:居占杰 阮彭林
副组长:陈本良
组 员:全文、陈本良、尹年长、周明华、尹萌、周玉竹、闫玉科、李林、高维新
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审批工作,并作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5%;如果申请人数超过5%,则按学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申请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 )规定条件,转入学生一年级各门课程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分达75分。
2.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⑴ 考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业 | 考核课程 |
经济学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经济数学、大学英语 |
⑵ 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有明显专业特长,对所申请转入专业具有浓厚兴趣和发展潜质,如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作品,或在竞赛中获奖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和答辩。
⑶ 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50%+学院面试成绩×50%。
3.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经济学院
2017年4月8日
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转出、转入管理办法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和《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文)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主任:王贵
副主任:俞国燕、欧卫军
成员:刘焕牢、韩卫国、冯耀勋、何凤梅、秦淑娟、孙湛
二、转出学生管理办法
转出学生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5]12号)第七节第四十条。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1、受理申请。学生应于第九周向学院递交《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申请书上必须附有家长签署同意的意见,家长本人亲笔签名以及家长联系电话。
2、面试。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所申请学生资料等进行审核,组织转专业学生面试。根据学生陈述转专业理由、思想道德表现、成绩单以及面试情况等进行打分,作为学院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结合学生平时学业成绩,计算每个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学工组每学期评定提供,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70%+学院面试成绩×30%。
4、同意及公示。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根据成绩进行讨论, 同意转出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上报教务处。
三、转入学生管理办法
1、受理申请。转入学生应于第十一周向学院递交《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转专业申请书上必须附有家长签署同意的意见,家长本人亲笔签名以及家长联系电话。
申请转入学生之前学业成绩需达到平均分75分以上。
2、考核。申请转入学生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业 | 考核课程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高等数学、机械制图 |
工业工程 | 高等数学、机械制图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高等数学、机械制图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高等数学、机械制图 |
工业设计 | 机械基础、素描、快题设计 |
3、面试。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对所申请学生资料等进行审核,组织转专业学生面试。根据学生陈述转专业理由、思想道德表现、成绩单以及面试情况等进行打分,作为学院面试成绩。
4、综合成绩。结合学生平时学业成绩,计算每个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成绩=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院学工组每学期评定提供,平均分换算为百分制)×70%+学院面试成绩×30%。
5、同意及公示。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根据成绩进行讨论, 同意转入后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则上报教务处。
6、对于跨学科门类转入含有设计、制图等课程的专业,须降级。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7日
4、海洋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海工院【2017】2号
根据(校教务〔2016〕29号文)《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校教务[2015]12号)《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现制定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长:严谨、邓伟
组员:吴光林、刘长华、王淑宏、韩弘峰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资料等进行审核,组织转专业学生进行面试,根据学生转专业理由、思想道德表现、面试成绩等进行打分,作为学院面试成绩。然后,结合学生平时学业成绩,计算每个学生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换算到百分制)×70%+学院面试×30%。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每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上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要求转专业申请书上需有家长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并签名和留电话。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受理申请。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1周前受理学生转入申请,申请学生之前学业成绩需达到平均分75分以上,并附上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考核。申请转入学生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专业 | 考核课程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高等数学、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 高等数学、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 |
工程管理 | 高等数学、画法几何与工程制图 |
3、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4、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并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70%+学院面试成绩×30%。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学院每学年第二学期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1日
5、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出、转入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转出、转入遴选办法。
一、 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7人)
组 长:付东洋、刘英杰
副组长:师文庆、张炎生
组 员:李一峰、熊正烨、王骥
二、学生转出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5%;如果申请人数超过5%,则按学业平均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生转入遴选办法
1. 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学院根据自然班人数确定转入名额,原则上每班不超40人,转入学生申请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 )规定条件,转入学生一年级平均分达70分。
2. 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知识、能力和素质考核
(1)笔试: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学院及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各专业考试课程如下:
专业 | 考试课程 |
电子科学与技术 海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 通信工程 | 高等数学、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考核综合成绩并排序,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考核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 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6. 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7年4月6日
6、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数学与计算机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成员:谢仕义、李志云、吴卫祖、聂杰、赵振宇、彭小红、柴华金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6%,如果申请人数超过6%,则按学业平均成绩排序。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1. 转入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6%
2. 申请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 )规定条件,转入学生一年级平均分达70分。
3.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考核。
(1)笔试考核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 业 | 考核课程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软件工程专业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物联网工程专业 |
高等数学、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
|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数学分析》 |
(2)面试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且符合笔试成绩在前50%的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并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5.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017年4月12日
7、化学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与环境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教育工作公平、公开
和公正,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
理办法》(校教务〔2016〕29 号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院专业转出、
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化学与环境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长:杨磊、张懿
副组长:柯伟、孙省利、杨杰文
组员:康信煌、钟来元
委员会负责转专业学生基本情况考察和材料审核工作,并决定是否同意学
生转入、转出专业申请。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总人数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
10%,则按综合评价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其中:综合评价=已有的学业成绩×70%+现场考试(或面试)×30%。
对于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或者有特殊情况,不转专业则
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学生应于第八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并附上本人成绩单、转专业申请书、家长意见及其它相关证明等书面材料上交
到学院办公室。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后,将批准转出学生名单
公示,时间不少于3 天。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1、考核。申请转入到学院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应参加统一组织考核,具体
范围和要求如下。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
×70%+学院面试成绩×30%),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院将拟
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天。
4、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化学与环境学院
2017 年4 月11 日
8、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教育环境。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XX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一、成立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
组 长:孙长军
副组长:姚国军
组 员:董萍、邓建、赵国政、安华林、李天民
学院转专业委员会集体讨论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审批工作,并作出是否同意转专业的结论。
二、转出学生遴选办法
转出学生数不超过该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按学生高考招生录取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若当年入学成绩未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数,则不同意转出)。转出与转入专业学生人数保持总量平衡。
有下列原因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出:
1、学生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
2、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学生应于第九周提出转出申请,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讨论批准后公示3个工作日。
三、转入学生遴选办法
第十一周受理学生转入申请。
1、考核。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各专业考核课程如下:
专业 | 考核课程 |
汉语言文学 | 古代文学常识、写作(作文) |
汉语国际教育 | 现代汉语、对外汉语教学概论 |
秘书学 | 写作(作文)、公关礼仪基础 |
新闻学 | 新闻学概论,大众传播学 |
编辑出版学 | 编辑出版学概论,传播学概论 |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并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40%。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4、学院每学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转专业手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017年4月11日
9、法政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最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学院体现教育公平及促进我院学生的特色发展,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
一、递交材料:
1、申请转出学生请于春季学期第九周周二前向法政学院办公室递交以下申请材料:转出申请书及《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申请转入学生请于春季学期第十一周周二前向法政学院办公室办递交以下申请材料:转入申请书及《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转出学院已签字盖章)、入校以来的个人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证明(由转出学院教务办审核并签字盖章)及加盖有转出学院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遴选条件
法政学院转出、转入学生遴选的原则、条件必须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29号)文件规定。
三、计划名额
1、我院接收其他学院转专业学生名额不超过35人。法学专业不超过20人、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不超 过5人、社会学专业不超过10人。
2、我院转出学生数不得超过学生所在专业所在年级学生数的10%,如果申请人数超过10%,则按综合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转出学生名单。
3、学院内大一学生专业互转名额每个专业接受不超过5人。
四、考核方式
1、我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委员会,由七人组成,学院院长担任转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教学副院长担任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包括学院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专业负责人。转专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学生遴选办法、转专业学生的审查及考核等工作。
2、考核形式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五、考核安排
1、笔试。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过我院计划名额的,则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笔试考核课程如下:
专 业 | 考核课程 |
法学 | 法理学、宪法学 |
社会学 | 社会学原理 |
政治与行政学 | 政治学原理、中国社会思想史 |
2、面试。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学生综合成绩并排序,并提交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学生综合成绩=考试成绩×60%+学院面试成绩×40%。学院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学院转专业工作委员会于春季学期第十周周三前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情况审查与面试考核,审查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于春季学期第十周内将审批表返还学生。
2、申请转入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卡三者之一均可)参加考试,无有效证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
3、公布申请转入学生考试名单及时间安排:春季学期第十一周在法政学院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布考试相关安排。
4、申请转入学生选拔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春季学期第十五周。
5、考核地点:主楼十楼法政学院立法基地会议室。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法政学院
法政学院
2017年4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