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考改革正式启动。
划重点,以下是最最重要的要点:
1、建立健全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 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门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值权重不低于录取总分的8%。
★ 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他科目可以分数或等级形式呈现。鼓励采用分数+等级或仅用等级的招生录取办法。
★ 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
2、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按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法,每所优质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
3、各市可给予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其中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4、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等相关特长和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5、从2017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选择有条件的若干个市从2017年或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省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