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3号)公布啦!《通知》明确,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有两个重大变化:一是只设一个平行志愿组,共设6个院校志愿数。二是取消志愿填报现场签名确认及申请更正环节。如何填报志愿?何时填报志愿?如何确认?快往下看!!
(一)志愿设置 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设一个平行志愿组,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详见“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依据学考录取)宣传资料”中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志愿填报方式 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填报及确认志愿。凡参加了2018年1月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的语文、数学、英语考试(以下简称“学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考生须先凭高考考生号和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或到中学(报名点)集中填报。 (三)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时间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时间:3月29日8:00至4月1日18:00。 (四)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流程 1.了解学考成绩及排位。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分文科、理科公布考生学考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投档排位,以及文、理科考生各分数段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考生可在3月26日-4月1日期间,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查询学考文科或理科总分排位。 考生投档排位原则为: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顺序排序。同科目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2.了解招生政策和高职院校招生章程。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高职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关于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招生章程和录取规则。 3.了解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要求。考生根据 “依学考录取宣传资料”的要求,分文、理科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依学考录取宣传资料”的重要说明,依照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职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2010年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参照所报考高职院校招生章程及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依学考录取宣传资料”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适当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依学考录取宣传资料”增补或更正信息。 4.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志愿表”),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的“互动下载”-“下载中心”中下载。考生填报志愿,应参考院校往年录取“冷热”情况,“冷”“热”结合,形成合理志愿“梯度”,以提高录取机会。 5.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志愿。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考生未在网上确认志愿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的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的志愿无效。 考生在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考生须妥善保管考生号及登录密码,由于登录密码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另外,录取工作将于4月16日-26日进行,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
录取批次安排和录取最低分数线划定 参加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统一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决定,2018年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文科类和理科类录取总分最低控制分数线分别为170分、150分。 录取投档原则和比例 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招〔2010〕3号)的规定,依据高职院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的招生执行计划总数,按1:1比例根据考生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投档,由高职院校择优录取。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办组织进行征集志愿录取。正式投档前,将进行一次模拟投档。 1、录取投档方式 录取投档时,根据考生2018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投档排位情况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排位相同、志愿相同的,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院校志愿。 2、征集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如高职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则组织符合条件而未被录取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录取以1:1比例投档,仍实行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征集志愿录取后高职院校仍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调整到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中。在征集志愿时,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各校相关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条件及资格分数线,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粤教考〔2008〕28号)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达不到高职院校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投档。普通高职院校不得录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 录取时间安排 录取时间为4月16日-26日。 注:录取工作日程表如有变动,请以录取系统通知为准。 录取操作办法 高职院校招生工作应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期间,各院校要注意校内录取现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与协调,保持与省招生办公室的密切联系与沟通,按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环节工作,保证考生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1.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要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科学合理的录取办法,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要求对省招生办公室投出的考生电子档案进行择优录取。高职院校审阅考生档案以及提交拟录取、拟退档考生档案的过程与普通高考录取相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做好高分考生的录取工作,对高分考生的退档,要慎重处理。考生对退档提出质疑的,高职院校必须做出解答,并负责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2.对肢体残疾、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的学习、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最低分数的考生,高职院校应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录取。 3.已被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录取。被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院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也不得参加“3+技能课程证书”等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学考成绩录取的高职院校。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未被依学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4.录取新生名册的打印和备案管理,《新生录取通知书》的印制、签发及寄送,录取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的领取,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考生及自行放弃入学资格考生的退档注销工作均按普通高考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