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8〕13号),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学院监察室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制度,经过连日奋战,圆满完成2018年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工作。
学院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考生共1611人,其中录取理科类考生620人,最高录取分数259分,最低录取分数120分;录取文科类考生991人,最高录取分数246分,最低录取分数170分,百分之百完成录取计划。
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简称“学考”招生),是广东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学考”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提前计划、精心筹备,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制订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深入多所中学开展“学考”招生宣传工作,积极备战“学考”录取。目前,招生办公室已向社会公布2018年“学考”录取名单,下一阶段将开展2018年五年一贯制高职班、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以及普通高考等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