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军队院校招生要求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8〕2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和军队院校招生实际,现就做好自治区2018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四)军队院校飞行、机要、刑侦、艺术等专业招生如有特殊要求,须报全军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军检包括面试和体检。其中面试由新疆军区参谋部指导相关军分区(警备区)具体组织实施,体检由军区保障部指导相关医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配合。
全疆共设4个军检点,分别是:“乌鲁木齐点”:承担乌鲁木齐市(20日-22日13:00),昌吉州、吐鲁番市、哈密市、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及乌鲁木齐市未参加军检考生(22日13:00-24日)的军检工作,军检在乌鲁木齐市第23临床部。
“喀什点”:承担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及克州考生的军检工作,军检在喀什市解放军第12医院。
“巴州点”:承担巴州地区考生的军检工作,军检在库尔勒市解放军第273医院。
“伊宁点”:承担伊犁州、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奎屯市考生的军检工作,军检在伊宁市解放军第11医院。
考生军检时,携带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介绍信、身份证、准考证、2张近期两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没有参加政治考核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检。
军检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体检。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体能基础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进行后续军检项目,面试淘汰比例应严格控制在20%以内。面试结果要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不合格的,应向考生说明原因,考生如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并提出复议申请的,面试组负责收集考生《政治考核表》、《面试表》,汇总整理参加政治考核、面试考生名单。在监督复议组的监督下,会同体检信息系统人员将考生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录入体检信息系统。
军检结论为合格、不合格两种,其中合格区分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音乐专业合格、舞蹈专业合格、其他专业合格等。
军队院校招生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录取。网上填报时间在6月20号--6月28号下午18:00.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数据信息,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10%由高分到低分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其中文科专业比较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专业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考生,不得投档录取。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上线考生不足时,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会同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未完成计划,公开征集上线合格考生,并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向招生院校投档。录取结束一周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向新疆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军队院校录取考生报名数据库、录取数据库及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公章)。
享受待遇
军队院校在新生入校3个月内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经复审、复查合格者,军队院校学员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德、智、军、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毕业后,由院校根据全军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军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