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中少数民族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8号)规定,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认定我省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钟灵蕙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并经考生所在市、县、中学公示无异议。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现将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资格考生钟灵蕙予以补充公示。如有异议,可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6月28日至7月4日
联系电话:0591-86215678(正常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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