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至4日,在广西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我校完成了区内本科提前批体育类专业(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的招生录取工作。这个批次我校招生计划为141人,录取考生141人,一次性出档完成招生计划任务。录取的投档基准分最高499分,最低411分;文化分最高456分,最低312分;体育专业分最高100分,最低79分。
我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区内体育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我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外省的录取原则是按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关于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定,对体育高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参照考生志愿,按综合分〔综合分=体育高考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5%+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5%〕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运动训练专业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4.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经我校独立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依据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我校制定的相关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