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通知原文:
本科批次院校(含音乐类统考、美术类统考、体育类)、高职类“3+证书”院校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再进行预投档,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档案审录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
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第一次投档就跟我们之前的常规投档一样,将考生从第一名排到最后一名,先依次检录第一名的所有志愿,检录到哪一个志愿院校没招满人,就投档到哪个院校。然后,才检录第二名的所有志愿,以此类推。
第一次投档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未招满人的专业,或填了服从调剂,就可以参加第二次投档。第二次投档也是平行志愿。
也就是说,如果你填的学校越多,选的专业越多,选择了服从调剂,在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就越有机会参与第二次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