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融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凡出档给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考生分数高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高考总分相同时,如有高考成绩排名,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如无高考成绩排名,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单科成绩的排序如下: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我校在江苏省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办法执行,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专业志愿等指标,决定考生所录取专业。
进档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的顺序择优录取,若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广东省各专业录取统计情况
各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广东省文科)
各专业录取分数统计表(广东省理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