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理珠新生奖学金
自2016年以来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北理珠
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
特设立北理珠新生奖学金
2018级新生入学首年已发放超152万元!2019年
北理珠新生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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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理珠普通专业(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奖学金
学生个人最高可获得12万元,例如:国际商务专业(商学院)新生符合新生一等奖学金获得条件,连续四年符合续得资格,可获得每年3万元奖学金,四年合计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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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理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奖学金
学生个人最高可获得32万元,例如:中美国际学院、布莱恩特项目的部分专业新生符合新生一等奖学金获得条件,连续四年符合续得资格,可获得每年8万元奖学金,四年合计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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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我校录取结果,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4人,新生二等奖学金76人,新生三等奖学金16人,共计96人。入学首年我校已发放新生奖学金152万元。
新生一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免除四年100%学费
▸普通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等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中外合作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等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0分。
报考中美国际学院的江苏考生,须同时满足两门选测科目为A。
新生二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免除其四年50%学费
▸普通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等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含)。
▸中外合作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30分。
报考中美国际学院的江苏考生,须同时满足两门选测科目为A。
新生三等奖学金 申请条件
免除其四年30%学费
▸中外合作专业 高考成绩要求:
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报考中美国际学院的江苏考生,须同时满足两门选测科目为A。
注:由于各省份标准不一,等同于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包括高分优先投档线、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自主招生控制线、第一批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
续得条件
▸普通专业 续得要求:
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
▸中外合作专业 续得要求:
布莱恩特项目:
上一学年的GPA不低于3.3(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
中美国际学院:
1、非一本专业,学生前一学年度的CGPA成绩达到或超过3.3,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2、一本专业,学生前一年度的CGPA成绩达到或超过3.3,且在本专业排名前50%以内。
特别提醒:
1、我校实行完全学分制政策,新生奖学金最多可享受四学年(休学年份不计入其中)。学生三年修完学业,且符合续得条件的,学校将予以第四年奖励。
2、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学金。
3、新生奖学金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学生可选择申请金额较高者。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布莱恩特项目新生奖励办法》,请登录:
http://bryant.bitzh.edu.cn/index.php?s=/news/textlist/cid/42.html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美国际学院2019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请登录:
http://cgt.bitzh.edu.cn/view/notice/519.html
注:有关奖学金发放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如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奖励等级
第三章 申请及续得条件
第四章 评定及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吸引优秀学生报考我校,激励我校优秀新生刻苦学习、不断进步,学校特设立新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奖励我校录取的优秀新生。为规范奖学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申请对象为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我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和注册手续的计划内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
第二章 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
第三条 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
第四条 一等奖新生学金奖励额度为免除其四年100%学费。二等奖新生学金奖励额度为免除其四年50%学费。
第三章 申请及续得条件
第五条 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高考成绩要求:
1、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公布的高分优先投档线;
3、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排位高于3000(含)名;
4、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
5、天津、山东、辽宁、海南考生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高水平)自主招生控制线;
6、甘肃考生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本省第一批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
第六条 二等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高考成绩要求:
1、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分以内(含);
2、广东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公布的高分保护线10分以内(含);
3、广东美术考生综合投档(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排位高于4000(含)名,低于3000名;
4、浙江考生高考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10分以内(含);
5、天津、山东、辽宁、海南考生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自主招生控制线10分以内(含);
6、甘肃考生总成绩(不含各种政策性加分)低于本省第一批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10分以内(含)。
第七条 后续学年申请续得的学生要求其上一学年的GPA不得低于3.5(含),且排名在本专业的前10%,无纪律处分记录。处分解除后,可申请下一学年奖学金。
第八条 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中途休学的,取消其休学期间的申请资格;复学后,可继续享有奖学金的续得资格。新生奖学金最多可享受四学年(休学年份不计入其中)。学生三年修完学业,且符合续得条件的,学校全额奖励第四年新生奖学金。
第九条 学生在本校学习期间转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的,取消其续得资格。
第十条 学生在各学年第一学期休学、退学或者转学,需退回所得本学年度新生奖学金。
第四章 评定及监督
第十一条 新生奖学金的获奖名单由招生处负责评审,有关资金由学校财务处负责管理,其评审和经费使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二条 新生奖学金按学年度评审。评审结果经校园网公示。
第十三条 申报流程:
(一)大一年级学生第一学年的获奖名单直接由招生处于本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前按将公示后的获奖名单提供给学校财务处。
(二)大二至大四年级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三周前填写《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续得申请表》交给所属专业学院,由各专业学院汇总后,经报学校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公示后报学校财务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新生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参评学校其他各类学生奖学金。
第十五条 新生奖学金与珠海户籍学生学费减免不可兼得,学生可选择申请金额较高者。
第十六条 中美国际学院及布莱恩特项目新生奖学金参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中美国际学院2019年新生入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布莱恩特项目新生奖励办法》。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9级新生开始施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处负责解释。
欢迎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招生:本科
学校招生代码:13675
中外合作专业招生代码:73675
招生咨询热线
0756-362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