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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6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分配表.docx
各市农业农村局,各市委编办,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6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支持涉农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工作,引导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投身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山西省教育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教〔2021〕1号)要求,切实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今年继续在全省开展公费农科生招生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6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由山西农业大学(山西省农科院)招生。招生计划90人,招生专业为农学、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林经济管理,定向招生区域为太原市阳曲县等31个县(市、区)(详见附件1)。公费农科生培养计划作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山西农业大学年度招生规模,未完成的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可转入该校当年统一录取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热爱“三农”事业,毕业后志愿到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具备当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学生。
(二)报考公费农科生的考生自愿签订《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附件2),并履行协议承诺。
(三)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招生录取
公费农科生通过高考选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及录取办法按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
四、签订协议
(一)录取结束后,山西农业大学向各市农业农村局提供拟录取考生名单。各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签订工作,并将盖章后的《协议》(一式七份)寄送至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审核无误后,根据招生录取工作进度向录取考生寄递《录取通知书》,并将加盖学校公章的《协议》寄回各市农业农村局,由其分送至本市编办、人社和教育部门备案。
(二)公费农科生毕业后须到定向就业市所辖乡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就业,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首个聘期为5年。聘期结束后,严格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三)公费农科生履约管理严格按照《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晋教〔2021〕1号)执行。在学习期间,由省财政承担其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未履行协议的,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全部费用及交纳违约金。
五、组织保障
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是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强化协同配合,确保招生、培养、就业、履约等各环节工作落细落实。通过政策宣讲会、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准确解读公费农科生的招生政策、培养模式和就业保障,吸引优质生源报考。山西农业大学要紧密对接基层需求,优化课程设置,强化实践教学,提升学生综合能力。各定向就业市县要积极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践基地,参与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共同构建校地协同育人机制。各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公费农科生跟踪管理台账,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动态和履约意向。要做好毕业生入职后的服务保障,确保其“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为基层农技队伍注入持久活力。
附件:1.2026年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2.山西省公费农科生教育协议书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