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录取事项的通知

2021-09-10 11:33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评论

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相关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商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现就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一)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二)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三)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退役军人、农民工和高中、中职毕业生单列招生计划。

(二)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退役军人招生计划由公办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负责完成。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志愿填报时间:

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9日。

(二)具体流程:

已参加2021年贵州省高考且未被录取的高中、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可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或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选择到意向报考院校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报名确认,并领取报名系统密码。同时,凭报名系统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http://gkbm.eaagz.org.cn)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确认报考的院校及专业。

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1)已参加2021年我省高考且未被录取高中、中职毕业生参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的报名条件和要求执行。

(2)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名点进行初审登记并办理报名手续。

(3)农民工须持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4)下岗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后,须持本人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5)企业员工须持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6)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须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证明材料在所报考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三)本次扩招免收报名考试费,各类人员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按现行规定享受。  

四、招生录取

(一)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2021年高职(专科)分类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成绩,达到此条件并符合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求的中职毕业生可参加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2.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但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

4.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要求,结合不同群体考生特点自主确定具体测试要求和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根据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参加测试。

(二)录取工作

1.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根据拟录取完成情况,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前将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并通过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2.新生入学时间由各校结合招生安排和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自主确定。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2021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我省疫情防控的适时最新政策,科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好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完成此次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程序规范流程。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组,严格规范测试程序,严格操作规程。在报名过程中要确保报名信息采集数据的完整有效。要明晰资格审核中的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并在招生章程明确,要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制定职业测试实施办法。要严格规范对评委的选聘、培训和监督,逐一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考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强化监督管理。要严格按照招生信息“十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招生信息。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程序公开规范、内容发布及时,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严明纪律落实责任。各级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招生院校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切实维护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高职(专科)院校在招生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高职(专科)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院校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要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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