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关于2025年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考生志愿确认的通告

2025-05-22 14:53 江苏招生考试 评论


一、志愿确认网址及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函〔2025〕7号)精神,通过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初审的考生须于5月29日至31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gk.jseea.cn)确认报考高校志愿及顺序。具体时间为:5月29日、30日每天8:30-22:00,5月31日8:30-17:00

二、投档规则

高考成绩公布后,高校按照其综合评价招生简章的规定,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确认A类高校志愿的入围考生将按以下原则进行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具体为:

如考生仅在1所高校入围名单中,省教育考试院将把考生档案投给该高校;如考生在2所及以上高校入围名单中,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考生本次确认的志愿顺序,把考生档案投给顺序最靠前的高校。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共12所,包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西湖大学。

2.考生应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确认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则不能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资格。

3.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的投档录取安排在“强基计划”录取后、本科提前批次投档前完成。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4.综合评价招生属于高考的组成部分,考生如在报名或考试等环节有作弊行为,将被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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