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年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9月12日放假,9月10日、11日正常公休。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外出审批制度。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加强人员管理。倡导非必要不离湛,引导师生员工(含弥诺公司人员、在校工作第三方人员、住校家属、快递人员等,下同)留校留湛过节;学生确需离校要严格按现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教职员工原则上不离湛江市区,确需离湛市区的,须经所在学院、部门审批同意。所有外出人员不得前往疫情低、中、高风险区、封控管控防范区(以属地最新指引为主)及有阳性病例地区(但未划分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上述区域所在地市。 (二)严格落实返校审批制度。中秋节假期期间所有经审批同意外出的师生员工返湛(返校)时需向所在学院、部门申请,履行报批手续(参考秋季开学工作方案),严格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跨地市活动的师生员工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湛,抵湛后第一时间在“两站一场”或就近核酸检测点检测一次再申请返校,返回后三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间隔24小时以上);离校但不离湛的师生员工返校时须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后再返校。 常态化防控区域、低风险区返回的师生员工在未获得核酸阴性结果前,应控制最小活动范围,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自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不适及时就医。学生工作处、干部人事处和各学院要做好提醒和监督。 所有申请返回师生员工,如离开前(时)区域为中高风险区、封控管控防范区(以属地最新指引为主)或有报告阳性病例的,应暂缓返回,待降为低风险区或者常态化防控区域再申请返回。 (三)严格校门管理。武装与保卫处要按要求严格校门及围墙周边管理,严禁校外无关人员入校,对进入校园的师生和经审核来访人员做到“口罩必戴、身份必问、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场所码必扫、行程卡必查”。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遵守学校校门进出管理规定,在校园内须科学佩戴口罩。 (四)严格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全体师生员工要自觉按照属地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履行好“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加强个人防护意识,不聚集,不扎堆,牢记“勤洗手、戴口罩、勤通风、一米线”防疫四件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五)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制度。各学院、部门严格落实好师生员工晨午晚检、“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督促师生员工坚持每日查验健康码是否为“绿色”并落实好健康打卡和自我健康监测,安排专人跟进本学院、部门师生员工的健康动态,动态更新信息台账,精准掌握师生动态、健康状况和行踪轨迹,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师生员工如返校后7天内所在地区(假期前往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封控管控防范区(以属地最新指引为主)、低风险区或有报告阳性病例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应及时建立有关台账信息,督促相关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如在7天内发现与涉疫地区通报病例有重合轨迹、时空交集的,出现健康码异常,收到属地防疫部门短信,接到疾控部门涉疫电话,家庭同住人出现健康码异常且7天内有密切接触等,主动向社区和学校报告相关情况,配合属地“三人小组”做好健康管理措施,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如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加强人文关怀。各学院、部门要主动了解、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师生特别是2022级新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尽力满足师生学习、工作和生活需求。 (七)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各学院、部门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保护意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武装与保卫处要加强巡逻巡检,及时消除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八)落实好值班值守。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校领导带头值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中层干部要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有关事宜。放假期间,不能停止生产、工作的单位,由相关学院、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妥善做好安排。 (九)做好离校师生返校工作。学生工作处牵头做好离校学生返校相关工作;干部人事处牵头做好教职员工返校相关工作。 如上级有新的要求,按上级最新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