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百问百答丨专项计划招生篇

2026-06-29 23:12 广西中医药大学 评论

1.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什么?在哪些批次录取?

答: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是国家布置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专属计划。根据国家部署,2026年我区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国家、地方、高校、精准等4个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为专项计划),实施的区域范围和考生资格条件保持不变。其中,国家、高校、地方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录取,精准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

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精准专项计划4项中任何一项的报考资格。申请相关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及时关注我区发布的信息,注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2.我区“国家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主要是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到我区的国家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田东县、百色市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34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招生,其中合山市为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资源枯竭型城市。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国家专项计划的资格:

本人在高中阶段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同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同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连续户籍。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高考报名时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考生户籍所在地一致。


3.我区“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招生院校有哪些?

答:地方专项计划面向全区农村考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资格:

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区内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同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同年8月31日,本人具有区内农村当地连续户籍。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招生院校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北部湾大学等8所区属高校。


4.我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今年在我区设置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院校共有88所,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同意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高校。

高校专项计划面向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南宁市邕宁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灌阳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苍梧县、藤县、蒙山县、上思县、桂平市、博白县、陆川县、兴业县、田东县、百色市田阳区、德保县、靖西市、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百色市右江区、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钟山县、贺州市八步区、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天峨县、忻城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武宣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等51个县(市、区)(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招生。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的资格:

①本人高中阶段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且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即从高中入学同年9月1日至高中毕业同年8月31日,本人具有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农村的连续户籍。

②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学籍地与实际就读地必须一致且连续就读,并在户籍所在县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③高考报名时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当地的农村。


5.“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政策相比往年是否有变化?有哪些变化?

答:相比往年,今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模式确实发生了变化。自2026年起,高校专项计划不再由高校组织报名、资格审核和校测、不单独发布招生简章,招生高校不变。考生报考资格由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审核,有关高校编制分省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各省(区、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我区将高校专项计划纳入本科普通批,由过去的单志愿模式改为平行志愿模式投档录取。


6.“农村”户籍如何界定?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以及广西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统计用行政区划代码(15位码)》,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中最后3位所表示的意义为:111表示主城区,112表示城乡结合区,121表示镇中心区,122表示镇乡结合区,123表示特殊区域,210表示乡中心区,220表示村庄。把其中的112城乡结合区、122镇乡结合区、210乡中心区和220村庄界定为农村。例如:考生A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围村,考生B户籍地为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通过查询这三名考生的户籍地城乡分类代码,考生A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220”,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B户籍地南宁市三塘镇三塘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2”,该生界定为农村户籍;考生C户籍地为南宁市青秀区新兴村的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属性代码(17位)中最后3位为“111”,该生界定为非农村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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