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办法》(学位〔2025〕22号)《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学位〔2020〕2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2026年度学位授予点动态调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增量名额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6〕2号)要求,现将通过核查的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宁夏大学城乡规划专业学位硕士点、宁夏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点)申请材料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6年4月16日至2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证明材料等,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951-5559089,邮箱:nxjytgjc2023@126.com。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省级统筹增设硕士学位授予点申请材料.zip
宁夏回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