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和作弊器材进入考点(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翻译笔等)。建议将手机等放于家中或交由送考教师、送考家长保管。 2.准考证采用网上打印方式,考生可在考前一周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www.eeagd.edu.cn/lzks/)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联招办通知)。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拨打020-62833628。《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注意各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当天,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 所有科目开考后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英语科目有听力考试,开考前15分钟(13:15)起禁止考生入场,13:15至13:45之间到达的考生由考点工作人员带入考务室等候,待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入场。 各科目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本次考试将继续采用“智能安检门+人工检测”方式进行考点入场安检。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符合规定的考试用品等文具,尽量不要穿着或携带有金属配件的内外衣或物品。书包原则上不带进考点。 4.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原件,证件齐全方可参加考试。有效证件指: (1)港澳考生持:①港澳居民身份证;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5.所有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包括:有数字显示屏的手表、电子计时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不透明的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考试期间,考生所携带的透明且无标签水杯(瓶)应统一放置在桌腿旁,所戴的手表如有闹钟功能的应在考前关闭。 6.答题卡除“选择题答题区”用2B铅笔填涂外,“非选择题答题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按顺序收齐全部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离场。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生守则》(见文末↓)及相关规定,诚信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有关法规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考点周边交通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