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9〕75号)规定和要求,6月28日至7月3日期间,组织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考生是否被录取以及最终的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确定。
根据省公安厅、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19〕75号)规定和要求,6月28日至7月3日期间,组织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
考生是否被录取以及最终的录取结果,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公安院校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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