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理科 不低于200分。 (二)艺术、体育类 1.艺术类 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 专业成绩: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120分;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专科):200分;舞蹈类:130分;广播电视编导:165分;体育舞蹈:180分。 2.体育类 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 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 (三)三校生 不低于高职院校招收三校生尚有空余计划科类相应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10分。 (一)考生应在确认完成后,再次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查看并核对所填志愿。志愿确认后如需修改,需在填报、确认截止时间前由考生本人向报名确认点提出申请,经确认点取消确认,再由考生取消提交自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须再次进行提交、确认。确认点现场确认工作时间为:8月23日9:00—12:00。 (二)考生应妥善安排志愿填报时间,避免在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临近时进行志愿填报和确认。 (三)考生操作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参见云南省招考频道“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
附件:
1.(文史类)第十一轮征集志愿计划信息
2.(理工类)第十一轮征集志愿计划信息
3.(三校生)第十一轮征集志愿计划信息
4.(艺术体育类)第十一轮征集志愿计划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