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发〔2020〕3号)等文件要求,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授权审核工作,现将拟通过的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予以公示(见下表)。公示期为2026年4月29日—5月14日。一起来看——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信函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注明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对于反映问题内容不清晰、不提供问题线索、不按要求注明单位或个人真实信息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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