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报名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不同考生需要满足的额外条件(任一即可):
高考直通车提醒:如果你读的是那种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或中专学校,并且从你初中毕业到高考当年的8月31日算起,时间还不到三年,那么你仍然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不过,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你只能报考大专院校(也就是高职专科批次),而不能报考本科院校。
①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连续读了3年(高一、高二、高三),并且报名高考时已经有广东户口(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
②如果你的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是广东户籍,只要你在高三开学前(2025年8月31日前)把户口迁到广东,并且此时已经在广东高中阶段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实际在读(高一)。那么即使到高考时户籍和学籍满1年不满3年,也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③如果你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都不是广东户籍,那么你最晚需要在高二开学前(2024年8月31日前)将户口迁入广东,并已取得广东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且保持实际就读,之后直到高三毕业都需在广东实际就读(高一、高二)。这样,在高考时即便户籍和学籍时间满2年但不足3年,也符合报名条件。
①持有广东的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可以直接报名。
②如果你的高中毕业证书是外省颁发的,那么你的户籍迁入广东必须满18个月(这个时间会算到2026年8月31日),并且在高考报名时,你高中阶段毕业也要满1年。
❌如果你的户籍和学籍条件不符合前面提到的要求,无论是应届还是往届毕业生,虽然可以在广东报名参加高考,但录取时会有限制——只能报考高职院校(专科)批次,不能参加本科批次的录取。
高考直通车提醒:随迁子女应届考生,你要在学籍所在的地市报名,或者也可以选择在父母当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但不能在这两个地方以外的其他地市借考。如果是随迁子女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原高中(含中职、技校)毕业学校所在地(市)报考,至于是否允许你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市)报考,则需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同样,也不能在其他城市借考。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随迁子女认定类别
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材料样板

①如果你的户口在2026年8月31日前迁入广东已满3年,并且在广东参加过中考,那么参加高考录取时,你还需要初中毕业(或结业)满3年,并且已经取得广东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②另一种情况是,如果你的户口迁入广东到2026年8月31日只满18个月,但高考报名时你初中毕业(或结业)已满4年,并且持有同等学力证明,那么你也可以报名参加高考。
高考直通车提醒:要获得同等学力证明,必须参加广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合格考)并成绩合格。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以下文件执行👇
粤教基函〔2019〕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 为满足社会考生获取普通高中同等学力需要,规范普通高中学力认定,经研究,从2019年9月30日起,全省统一使用“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下称“学力证明”,体例格式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主体和主要依据 (一)普通高中同等学力属于高中同等学力,学生获得“学力证明”,即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由地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出台具体办法,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并核发“学力证明”。 (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教基二〔2014〕10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9〕18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三)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简称全国联招)须提供的高中毕业文化程度证明材料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执行。 二、申请“学力证明”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门科目,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二)参加地市组织的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成绩认定具体办法,由地市确定。 三、申请“学力证明”的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未取得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毕业证书的16周岁以上社会考生等(不包括正在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的在籍生),通过参加“学力证明”考试(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可申请“学力证明”。 四、考试报名 申请人员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期间,在户口或工作、生活所在地主管教育考试(招生)部门报名参加考试。报名时,需提交考试申请、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由考试所在地主管教育考试(招生)部门负责审核。由各地细化考试报名具体流程。具体的考试安排和要求见粤教考〔2019〕18号文。 五、“学力证明”格式 (一)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上、下页边距分别为37毫米、35毫米,左、右页边距分别为28毫米、26毫米。 (二)编号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具体格式为“编号:44XX0020XX0000X”,由15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三号黑体;其中“44XX00”为地市行政区划代码,“20XX”为年份,“0000X”为考生编号。 (三)标题“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使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使用仿宋字体,标题与编号空一行。标题行距为38磅,正文行距为28磅,正文与标题之间空一行。 (四)落款处加盖地级以上市教育主管部门印章,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一行之内。 (五)其余格式按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编排,见附件。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市要出台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的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资格条件、操作流程等,并向社会公布。要根据考试需求统筹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考点统一设在学校。要着力提升考点的考试保障能力,确保社会考生顺利参加考试。要建立“学力证明”备案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在本省外市参加的同一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应认定为本市该科目考试成绩,成绩由本市教育局主动向外市教育局或省教育考试院协调认定。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单位出具成绩证书,可转入我省。 (三)请各地于8月30日前出台认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具体实施办法并向社会公布,9月10日前将实施办法加盖公章的扫描版报省教育厅备案(邮箱:jjc7986@163.com)。 附件:广东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7月15日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
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
✅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且具备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同时在广东省内的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或澳门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