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实施意见》。
在《实施意见》“统筹推进一体改革重大措施”方面提到:
1.提升科技创新整体效能。引导高校参与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联合体,面向深海科技、航天等重点方向凝练科技问题、开展科研攻关。实施“一流大学孕育”工程,支持海南大学按照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力争进入世界一流大学行列,支持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科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建成全国同类型一流高校。推动科研学分认定改革,将科研成果、获得专利等折算为学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解决复杂问题能力。
改革科技计划管理,强化面向国家科技方向和海南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基础与应用研究,建立科技专项绩效评价机制。推动全国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建设,优化省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布局,聚焦南繁种业、深海科技、航天科技等关键领域,着力打造科研集群。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应用平台,推动设备资源在高校、院所、企业共享。
2.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支持国家技术转移海南中心建设区域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节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健全重大科技成果发布机制,完善科技成果市场化对接机制。鼓励“先用后转”、推广“先投后股”模式,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支持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加速科技成果孵化转化,鼓励高校院所师生创新创业,切实将技术、人才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常态化举办校企、院(所)企成果转让和技术需求对接洽谈会,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完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保障体系。
3.夯实现代产业发展支撑。建立完善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调整机制,引导高校加快布局符合“45432”发展架构的学科专业。开展“优本扩容”“学位点增列”工作,稳步提高高等教育在校生总体规模,优化博、硕、本、专比例结构。依托高等院校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提升工程技术和高技能人才源头供给与产业需求匹配度。
聚焦“五向图强”和“四新”未来产业,建立前沿技术挖掘机制,组织实施相关科研专项,打造“科学家+企业家+项目经理人”协同创新生态。推动大学科技园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等重点园区联动发展,深化产学研协同创新,形成特色产业集群。
推进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以需定供推动人才培养和产业需求双向奔赴。单列“教科人”一体引才项目,常态化开展多部门组团引才,遴选一批高层次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持续开展“海南学子、就在海南”留才行动,夯实现代产业体系人才底座。
在《实施意见》“实施一体改革重大行动”方面提到:
1.实施科教融汇示范行动。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医科大学与海口市深度合作,开展“教科人”一体改革试点,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高新区形成“南北呼应”格局,为全省“教科人”一体改革作示范、树标杆。在种业、海洋、航天、生物医药、脑机接口等重点领域,高起点建设一批高等研究院、前沿科学中心,推动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实验室,打造一批科教融汇示范载体,实现科教资源双向赋能。依托重大科研任务实施“项目制”教学,推动将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案例,促进科研与教学深度融合。
2.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建立战略科学家决策咨询制度,结合国家战略需求,科学布局全省重大科技专项任务。科学调配使用各类人才。依托崖州湾实验室、海南大学等高校院所,举办学术会议,通过定向邀请、公开报名等方式,遴选极具潜质的非共识性人才,支持颠覆性原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