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为便于广大考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现就相关政策说明如下:
一、填报方式和时间 (一)考生志愿实行考后知分、知排位、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在此期间,考生可一次性填报所有批次志愿学校,其中7月16日公布考生成绩和排位。 第二次在第一批次学校统招生录取结束后填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修改)本批次指标到校志愿以及第二批次学校志愿。不作修改的,原填报志愿继续有效。填报时间为7月28日—29日中午12:00。 (二)考生凭本人的准考证号、密码登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http://ea.hainan.gov.cn)首页“热点应用”的“海南中招管理系统考生登录(九年级)”(https://zz.ehnks.cn/hnzk)填报志愿信息。请考生妥善保管账号、密码等登录信息,若遗忘登录密码,可联系就读学校系统管理员或属地市县中招办工作人员重置,重置后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避免密码外泄。 二、志愿录取批次设置 中招录取设提前批、第一批和第二批共3个批次。 (一)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少数民族特招计划(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 考生在本批次第一阶段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无需自行填报。5月份已参加学校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并经公示合格入围的考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将被自动确认,且不允许考生再修改或取消。 考生在本批次第二阶段可填报1个实验班(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或经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志愿或最多同时填报3个(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和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少数民族特招平行志愿。 以上志愿按阶段依次投档录取。 (二)第一批:省和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即“省一级学校”和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市县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 考生在本批次可分别填报3个统招生平行志愿(其中最多可以填报2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3个指标到校平行志愿,依次投档录取。其中指标到校志愿仅限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要求的考生填报。 (三)第二批: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经批准不再列入第一批次招生的“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 考生在本批次可填报18个普通高中统招生、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平行志愿,其中最多可以填报12个普通高中统招生平行志愿。 三、有关招录条件说明 (一)全省普通高中学校除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招生计划外,招收对象均为在我省(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或该市县(面向本市县招生的计划)初中学校有3年学籍且就读满3年的考生。海南中学分配给各市县的招生计划和其他省属中学分配给学校所在市县的招生计划,招收对象均为在该市县初中学校有3年学籍且就读满3年的考生。 (二)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57号)规定的具有我省户籍,在我省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1年等条件的考生,纳入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统招计划招生范围。 (三)学籍和就读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录取。 (四)列入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自主招生计划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和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科目等级均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对考试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和应往届身份的要求由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五)“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六)往届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列入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和民办普通高中公费生计划。往届生能否报考列入第二批次招生学校由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往届生能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在录取时列入该校单列计划招收对象范围。
四、特定情况的考生须知 (一)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本省户籍和学籍考生 1.在7月6日—18日中午12:00填报志愿时,可以选择以学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或户籍所在市县考生身份填报志愿(二选一),在后续7月28日—29日中午12:00再次开放填报志愿期间不允许修改变更。 2.此类型考生(含现役军人子女等符合《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57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如果选择以户籍地报考户籍所在地的普通高中(含户籍所在地的省属中学,但海南省国兴中学除外),列入报考学校单列计划招收对象范围。如果以户籍地报考海南省国兴中学,则和以学籍地报考该校无差别。 (二)具有我省学籍的三沙市户籍、港澳台籍考生以及非我省户籍的“三侨生” 在填报志愿和录取时可以视学籍地为户籍所在地,按学籍和就读年限情况享受户籍地考生的相应待遇。 (三)外国籍考生 须填报具有接收资格的学校,即: 五、重要提醒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在提前批次优先录取。被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各类别、各批次投档录取。自主招生投档时按区分专业、分数优先原则,首先投档一类学校志愿,录取完成后,再投档二类学校志愿。被一类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二类学校录取。 (二)平行志愿是指考生可在该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先看考生成绩,再看志愿顺序。即:投档时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投档的考生如果符合第一志愿的学校录取条件,就投档到该学校;如果不符合,再看该考生第二志愿,以此类推。电子档案一旦投出,即不再检索该考生的其他志愿。 (三)在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之前,考生可以多次登录中招管理系统进行志愿修改和提交,最终以最后一次保存并提交成功的志愿数据为准。考生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段内,应尽早登录中招管理系统完成志愿保存与提交,避免在截止时间临近前集中填报出现网络拥堵。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网上填报志愿功能将自动关闭。 (四)在省属中学有学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可以视为具有学校所在地市县的学籍。海南中学美伦校区校址在澄迈县老城镇;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和海南热带海洋学院附属中学校址在五指山市;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校址在临高县加来镇。 (五)报考民办普通高中非公费生及中外合作办学实验班的考生,建议提前了解学校收费标准,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填报志愿。相关收费标准可向招生学校或属地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六)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准退档。已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录取的考生在补录阶段可以申请退档补录到符合条件的中高职院校,但不得补录到普通高中学校。 (七)各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类别和招生数量,可通过省教育厅、省考试局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详见《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6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琼教发〔2026〕24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6年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及招生项目的通知》(琼教职成〔2026〕32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琼教职成〔2026〕34 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