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考生须知公布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1.音乐类统考面试时间:12月17日-12月24日,请严格按照准考证规定的入场时间报到集合。
2.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田家炳楼,由学校南门(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787号)进入。1.考试期间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除考生本人外,考生家长、陪考人员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送考车辆要及时关注考点周边交通信息,到达考点后请立即驶离,不要在考点门口聚集。
2.考生需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入场。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亦可登录“爱山东”APP申请临时身份证明并打印。
3.考生在考点封闭入口和考场入口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一次人脸识别检查。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智能眼镜、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书包、学习资料等与考试无关的用品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请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封闭区外妥善放置自己的个人物品,接受安检及身份验证后入场。智能安检系统将对手机、照相机等金属类电子设备进行检测,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材质的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物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4.所有考生须按照《山东省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说明》及准考证要求进行备考。
5.未按时参加检录者,视为缺考,不予补考。器乐、声乐科目考场为视频录制考场;视唱科目考场为音频录制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做好一切表演的准备工作,包括乐器调试等,进入考场即可开始录制。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考试。6.考生进入视频录制考场后,根据操作员要求一次性完成器乐、声乐科目(报考1个科目的考生仅录制1个科目)考试视频的录制。器乐、声乐科目均录制2首曲目,每首曲目均单独录制,器乐科目2首曲目录制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声乐科目2首曲目录制总时长不超过6分钟。7.每个科目第1首曲目表演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唱法或乐器名称及演唱(奏)曲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米,性别*,唱法为*或演奏乐器为*,演唱(奏)曲目1名称为*,演唱(奏)曲目2名称为*]。
8.声乐科目每首曲目录制时,考生在表演前可自主选择,是否弹奏表演曲目唱词的第一个起音(考场内备有电钢琴)。
9.在面试科目的录制中,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每首曲目演唱(奏)过程中不允许中途停录或重录,因自身原因中断或失误,不得重考。器乐、声乐科目开始录制时举手示意,演奏(唱)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制结束。
10.声乐及器乐所有曲目录制结束后,按照引导进入视唱科目考场,按要求完成视唱科目录制,录制完成提交后自行离场。11.考试过程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注意考生须着纯色服装、纯素颜(不得化妆)参加现场考试,服装不得有标志身份信息的特殊logo或图案。12.现场测试结束后,考生到离场检录处签字确认并提交检录单后即可离场。考生如对本人现场录制过程有疑问,须在提交检录单之前向考点提出申请。
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同时考生的作弊信息将纳入失信信息范围。请各位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共同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山东师范大学考点咨询电话:0531-86182201、0531-86182202、0531-8618220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31-86162757。音乐类统考入口为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南门(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6787号)。从济南站、济南西站的出行方案,小招为大家准备好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务必做好流感预防工作,适当提前出行,避免因迟到耽搁考试!
(公交直达K51路)在“济南站”公交站上车乘坐K51路至“千佛山医院”公交站下车。
方案一:
(公交直达K202路)在“济南西站”公交站上车乘坐K202路至“千佛山医院”公交站下车。
方案二:
(轨道交通1号线→王府庄 地铁站→站内换乘轨道交通2号线→历山路 地铁站-F口)在“历山路F口”打车至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