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考对象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试行规定》(〔89〕考委字011号)和《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等规定,以下对象: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肄业生、退学生,视同专科毕业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生;
(二)持有国家认可的NCRE、PETS、CET非学历证书者。
参加云南省自学考试,在云南省取得至少1门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具有云南省自学考试考籍),可按《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试行)(2025年修订)》申请办理免考部分课程
二、免考课程
(一)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课程
专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
1.名称相同(或相近)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2.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3.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绩的专业课。
详见《云南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课程一览表》(附件1)。
(二)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课程
本科(或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应按照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完成除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公共基础课外的全部课程考试,可免考:
1.名称相同(或相近)并取得合格成绩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2.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同(或以上)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详见《云南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课程一览表》(附件2)
除云南省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专业均开设的课程,专科毕业生不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课程。
(三)原学历专业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
各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原学历专业与自学考试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相对应,可凭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免考对应层次的1门自学考试公共基础课,详见《原学历专业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一览表》(附件3)。原学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须对应含“数学”、“物理”、“中文”、“新闻”、“汉语言文学”、“英语”字样。
(四)非学历证书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
持有国家认可并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查实且信息无误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简称NCRE)证书,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证书,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简称CET)证书或合格成绩报告单可申请办理免考对应课程,详见《非学历证书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一览表》(附件4)。其他证书不可办理免考。
三、免考办理
(一)办理流程:考生网上申请—确认点网上初审—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终审—考生网上缴费—取得免考课程合格成绩。
(二)办理时间:
5月11日09:00-14日16:00:考生网上申请,无需现场确认;
5月11日09:00-19日16:00:确认点网上初审;
5月11日09:00-21日16:00:省招生考试院网上终审;
5月11日09:00-22日16:00:考生网上缴费,终审通过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前请认真核验免考信息,缴费成功后无法退回,缴费标准为32元/科次(云发改收费〔2006〕98号),考生缴费成功后可在“我的成绩”栏目查看免考课程合格成绩;
5月22日16:00:系统关闭,系统关闭前未完成缴费,本次免考申请无效。
注意:1.请考生注意申请时间,逾期不予受理,系统仅在公告时间开放;关注审核动态,如因材料原因被退回,及时查看修改并重新提交;请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请,当次免考申请无效。
2.免考申请须在毕业申请办证前办理完成,否则该免考课程合格成绩不计入当次毕业申请有效课程合格成绩。
(三)办理网址: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或云南政务服务网“服务清单→“零跑腿”事项清单→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跨省转移课程的确认→对自考考生免考课程的确认”模块进行申请。
(四)办理材料
考生依据免考类型和办理凭证,按照《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材料清单》(附件5)在管理平台上提交对应免考材料和《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6)。
办理凭证为毕业证书和成绩单的,按照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学籍学历电子凭证”服务要求,须通过最新版本学信网手机APP扫描管理平台与学信网联合定制的二维码(在免考申请页面显示)授权学历信息,学信网推送学历信息给管理平台辅助审核。如考生有以下情形:在获得专科(或以上)学历后更改姓名,身份证号变更,或2002年前毕业通过认证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导致学信网手机APP扫描二维码失败的,可以点击“人工审核”按钮,并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变更证明(没有变更情况的可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和考生本人手写情况说明)。
四、免考说明
(一)免考成绩运用:通过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以60分计入云南省自学考试考籍档案;通过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只能用于申请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不提供任何证明作他用;每个专业申请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最多使用6门免考课程合格成绩;通过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可再次办理免考,不可办理转考。本次办理免考的课程的合格成绩在申请云南省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时,管理平台自动调用,无须办理其他手续。当考生毕业办证资格审核通过后管理平台会自动生成《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审核单》,作为毕业生电子档案存档。
(二)成绩有效性:申请办理免考,原学历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可重复使用(即只能用1门申请免1门),且原合格成绩必须以参加考试的形式取得(不包括考查、考核、实践、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等),判定标准主要依据学校教务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提供的学籍档案。档案应包含加盖公章(鲜章)且内容完整、清晰的课程成绩单或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考生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学分、成绩、成绩的取得方式,缺少相关信息导致免考标准无法判定的不予办理免考。
(三)课程合规性:申请办理免考,“名称相同(或相近)”指因专业计划调整、变更课程名称或课程名称括弧内备注的课程,如“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变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导致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学分相同(或以上)”指原学历取得的课程(须含申请免考课程名称的字样)合格成绩累计学分不低于申请免考的课程学分,如“大学英语(一)、大学英语(二)、大学英语(三)、大学英语(四)每门课程2学分,累计8学分大于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7学分”,方可办理免考
(四)信息一致性:考生用于申请办理免考的有关证书、证明(身份证明、成绩证明)等材料的基本信息应与云南省自学考试考籍基本信息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户籍证明或户口册,否则不予受理。基本信息更改未经公安机关批准的无效。
(五)材料真实性:通过“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平台”提交的免考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主动自愿申请,提交的免考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可下载:
附件:
非学历证书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一览表
各州市确认点联系方式
原学历专业免考云南省自学考试课程一览表
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使用手册
云南省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可免考课程一览表
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材料清单
云南省自学考试免考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云南省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可免考课程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