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今年20所军队院校计划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959人。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6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四)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政治考核
按照公安厅、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省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征〔2026〕43号)组织实施。
面试和体检
面试和体检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军队院校、军队人员医学选拔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实施。面试工作人员由军委训练管理部统一选派,统一编组,分片实施;体检由西部战区总医院和军事航天部队第27基地医院具体实施。 (一)确定上线名单 6月29日,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在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院校专业组,区分科类和性别,根据考生志愿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上线考生名单。其中,女生、历史类以及报考潜艇、潜水、特种作战等特殊岗位的,按照招生计划数5倍确定,其余按照招生计划数3倍确定。 (二)公布相关信息 面试和体检有关信息均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sceea.cn)和“四川征兵”微信公众号发布。 1.考生上线信息。6月29日,公布面试和体检分数线、上线考生名单,同时明确面试和体检日程安排、组织流程、标准条件、复议程序、申诉渠道、结论查询等事项。考生本人及时自行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体检名单,也可向当地兵役机关问询。 2.面试和体检结论信息。考生体检结束次日,由相应市(州)兵役机关告知面试和体检结论。7月7日前,网上公布面试和体检合格名单。 (三)组织面试和体检 1.时间地点。面试和体检于6月30日至7月5日期间同步组织实施,考生参加面试和体检的具体日期及有关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全省划设2个片区,西昌片区:凉山州、攀枝花市上线考生,在西昌市军事航天部队第27基地医院(西昌市航天北路136号)参加面试和体检;成都片区:除凉山州、攀枝花市以外的其他市(州)上线考生,在西部战区总医院(成都市金牛区外北天回镇蓉都大道天回路270号)参加面试和体检。 2.面试内容和体检项目。考生按现场编组参加面试和体检。面试通过提问与交流、口令调整、现场演讲等方式,主要了解考生报考军校目的,查看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考察分析判断和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结论由面试工作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并告知考生。体检由承检医院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现场可得出结论的检查项目当场告知考生。 3.异议处理。考生对面试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当场申请复核,复核结论当场告知考生,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当日,通过市(州)兵役机关逐级申请一次复检;对于身高、视力、听力、心率、血压、心电图、色觉(色盲)等项目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当场组织复检;符合复检条件的其余项目按有关规定于次日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体检对象因生理期导致个别体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截止时间为7月5日12时,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时间不允许情况下由承检医疗机构结合临床进行综合判定。
录取
军队院校招生,采用网上录取方式在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 (一)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含四川省录取照顾政策加分),区分性别、科类、专业,第一志愿按照各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总分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名录取。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第一、二志愿投档时院校投档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该院校第一志愿面试和体检分数线。 (二)录取 招生院校根据考生成绩及专业要求,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当符合投档条件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计划缺额数量,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招生院校投档。数量仍不足时,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在政治考核、面试和缺招专业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 烈士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享受加分优待;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达到军队院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应于6月27日前主动向高考报名地的县级兵役机关申报,并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三)退档 投档录取过程中,招生院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退档意见不一致时,由招生院校填写《退档申请单》,详细说明退档理由和政策依据,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复审意见。若双方意见仍然存在分歧,由军委训练管理部有关部门会同教育部有关部门作出最终裁定。 8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格式向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各军队院校录取考生数据库及名册。录取工作结束一个月内,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将录取考生的中学档案统一邮寄给各院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表、面试表、体检表,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寄送各院校。
有关要求
各级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信息公开、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管等措施办法,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军校招生中从事违法违纪活动,及时妥善处置考生和家长反映事项,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和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分别为:028-85156581、86686510。
2026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
说明:扫描文末二维码可查看具体招收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如有调整,以省教育考试院在《招生考试报·2026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上正式公布的信息为准。
郑重提醒: 6月29日下午考生才能查询到自己是否上线,6月30日开始就要组织面试和体检,留给上线考生的反映时间很短。在此,提醒各位意愿考生提前掌握以下信息并做好相关准备。
体检前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和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3张一寸免冠红底彩照、病史调查表和面试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病史调查表提前如实完成填写,填写的病史记录主要指有医院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疾病诊断证明书的疾病。确保主要病史不缺漏、重要病史不隐瞒,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填写后在右下角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表提前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贴好照片) 2.凡有病史者,请随身携带提前收集整理好的病历资料复印件(准备的资料如检验报告、检查报告、病理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也包含了眼、视光类全套手术病历。须提供带医院公章的病历或诊断证明)及《病史调查表》。病历资料在检查时由检查医生查看,体检结束后上交。检查过程中发现或存在疑问的,需提供佐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门诊病历、就诊病历、检查报告等)。曾患有结核类疾病,须提供治愈3年以上且无复发证明。如有屈光手术史,需提交完整手术病历,包括术前检查、手术时间等。 3.提前批志愿拟填报国防科技大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金、银、铜牌)的考生,须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和体检时现场向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申报。 4.为确保上线考生能按时参加面试和体检,请各位意愿考生填报志愿后非必要不要离开辖区,保持通信联络方式畅通,特别是成都市考生,可能会安排前两天(6月30日至7月1日)参加体检和面试,请提前筹划好行程。 5.体检前保证充足睡眠,不熬夜。如睡眠不足可能引起肝功能指标异常。 6.体检前应保持清淡饮食,肝功能检查多项测定值与饮食有一定关系;近期不饮酒,否则会使得肝功能中转氨酶指标升高,影响检查结果;检查前一周尽量避免用药,部分药物对检查结果有影响,如:感冒药、抗生素等。避免食用高脂肪、高蛋白及油炸食物,晚餐后禁食,22点后禁饮,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检,不要饮水、进食。 7.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3天剧烈运动易导致肌酸激酶异常、肝功能转氨酶异常、尿隐血等,影响检查结果。 8.体检前1晚,请参检人员洗澡洗头,清理耳垢(非常重要)。
体检当天注意事项
1.参检人员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进行体检,严禁替检。 2体检需空腹参加,切勿自行饮水进食。空腹项目完成后由体检医院提供早餐。体检持续时间长,可自备小零食在空腹项目完成后的午餐时段充饥。 3.女生需做子宫及附件彩超检查,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尿或少尿而导致彩超老师在检查过程中未能做出清晰判断的人员,请在彩超老师指导下适当饮用清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进行复查。 4.严禁佩戴隐形眼镜(改戴框架眼镜检测视力);不佩戴隐形矫治器、固定矫治器。 5.参检人员体检当日着宽松、易穿脱衣物,勿佩戴金属物品,如手表、项链、挂件等。体检当日请勿携带贵重物品,以免丢失,物品放置于指定地点。体检区域严禁使用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体检当日严禁化妆、喷洒香水、香体液等,禁止佩戴假发和首饰。女士请勿穿连衣裙、连裤袜(X线检查时勿戴文胸)。 6.生理期女生务必提前告知带队组长,并在体检时告知妇科医生(很重要),尿检正常进行。 7.体检中严禁私自行动,务必跟随引导人员完成所有检查项目,预审结束后将指引单交回前台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8.体检过程中若个人放弃体检,考生须向引导员报告,由引导员带领办理弃检手续。 9.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后,通过市(州)兵役机关逐级申请一次复议。 10.身高、视力、听力、心率、血压、心电图等项目为体检当日现场复查项目,其中:①初检不合格的项目,现场组织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②初检合格但岗位受限的项目,参检人员也可以申请现场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③色觉(色盲)为体检当日复查项目,全程录音录像。复检结束后请参检人员现场确认复检情况,以上项目复检结束后,不再设置复查,不受理异议。
其他相关事项
1.只有经过选拔体检程序进行的有关检查,才作为体检结论的直接依据,体检对象私自在体检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出具的检查检验结论、疾病诊断证明等均不能作为体检结论依据。 2.考生体检面试往返途中安全由本人自行负责,务必加强自身安全防范。体检面试现场谢绝陪同、不得围观,违反相关要求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个人自行承担,望予以理解配合。
体检除身高、体重、视力外,还有很多检查项目,具体可查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体检标准。请考生熟悉体检有关要求和安排,及时调整好个人身体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