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增推免资格高校有关工作的要求,经高校申报、资格审核、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新增推免资格高校拟推荐名单如下:
1.内蒙古医科大学
2.内蒙古民族大学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高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或个人保密。
电话:0471-2857029、0471-2856522
邮箱:nmgjytgxxsc@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