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甘肃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19-06-10 17:19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评论

一、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和研究生阶段建立起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一)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三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三)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四)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省属普通高校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五)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在校学生期间的生活费,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20000元。


(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奖励省属普通高校中表现良好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10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8000元。


(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省属普通高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博士生每人每年13000元,硕士生每人每年6000元。


(九)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十)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接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一)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省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可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二)高职(专科)院校学生免除学费和书本费


对进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就读的58个连片贫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免除(补助)学费和书本费,其中学费4500元,书本费500元。

(十三)大学生村官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我省乡镇行政村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甘南州为2年及以上)且连续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可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十四)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


 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2.学费减免


公办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及优抚家庭子女、孤儿等,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具体办法由高校制订。


3.辅助措施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国家还在高中教育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设立了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还有国家奖学金、顶岗实习等多种高中教育阶段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十五)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可享受中职国家免学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学生可以享受中职国家奖学金;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除此之外,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费:甘肃省所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一般普通专业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农医类专业(不含口腔和美容)每生每年2300元,艺术类非戏曲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艺术类戏曲专业每生每年4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甘肃省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


3.国家奖学金:从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从在校中职学生中评选出品学兼优、技艺出众的优秀学生,可享受每生每年6000元中职国家奖学金。


4. 顶岗实习:在三年级(转段生之外)学生可以去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可获得相应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5. 学校资助:部分中等职业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之外,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6.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中等职业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十六)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考入甘肃省普通高中的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享受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还可以享受部分地方政府资助、学校校内资助和社会资助。


1.免学杂费: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具体为:公办学校免学杂费标准按照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办公学校免学杂费标准给予补助,低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按照实际标准免除;高于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可另行向学生收取。


2. 国家助学金:接受甘肃省普通高中阶段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个人申请及学校评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可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3. 地方政府资助:部分地区出台地方性奖学金、助学金、专项免费等政策。


4. 学校资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除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之外,设立学校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资助。


5. 社会资助:一些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针对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设有社会资助项目,可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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