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2026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2026-04-24 22:20 福建人社 评论

又是一年毕业季,青春逐梦正当时。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帮助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福建省人社厅聚焦毕业生求职就业、自主创业等需求,收集汇编了全省九市一区2026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将在“福建人社”公众号分期发布,也将同步更新至“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政策专栏和支付宝小程序“福建毕业生就业创业”(可打开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看政策”栏目。本期推出的是南平市2026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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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才认定及支持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1.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

省级高层次特级人才、A类人才、B类人才和C类人才需对照最新发布的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申请认定(闽委人才〔2020〕4号:https://fjhnbc.hxrc.com/Hnbc_Policy/newscontent.htm?id=1730),并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闽就业创业(含有意来闽的待引进人才)。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受聘于福建省内事业单位(含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的人才,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②受聘于福建省内企业的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海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闽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③在福建省内创(领)办企业的人才,须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合伙人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30%以上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企业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50万元)和一支由技术研发、生产管理、 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人才团队;④自由从业的人才,须为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国家级协会会员,且符合所在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设定的其他条件(有关条件须报福建省委人才办审定)。

(4)在年龄要求方面,对现有人才不作限定。对引进人才,特级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A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B、C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力特别突出或福建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福建省委人才办审定后,年龄上限可相应提高5周岁。对台湾居民不作年龄限定。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2.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

市级高层次D类人才和E类人才需对照最新发布的南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申请认定(南委人才〔2023〕2号:https://www.nprc.net/wap/c_article-a_show-id_538.html),并符合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南就业创业;

3.须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外籍人才、境外人才为1年以上)、每年在南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

4.在年龄要求方面,对现有人才、港澳台籍人才不作限定;对引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能力特别突出或南平市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经认定单位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年龄上限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科研作风;有较强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个人(含曾创办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专长密切相关。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申请渠道:(省级)登录福建省海纳百川人才网线上平台申请(https://fjhnbc.hxrc.com/manage/login.html);

(市级)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 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8207031

邵武市人社局人力股 0599-6329507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 0599-5321596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7832952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2322150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 0599-3457525

3.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每年从南平市纳税前10名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瞪羚企业和新获批省级(含)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等企业(项目)中,由南平市人社局、税务局、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等部门联合确定40家左右开展自主评价认定,按照《南平市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认定条件》,根据申报人选的业绩表现和社会贡献度等,分管理、技术两类择优认定。

申请渠道:人才所在企业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社局开发科0599-8833375。

4.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和晋级奖励

省级: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即可在认定期内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并根据最新业绩依申请享受有关晋级奖励或安家补助。

安家补助。对引进的特级和A类、B类、C类人才,属于海外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属于国内引进人才的,分别按7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外籍引进人才的安家补助相应上浮30%。

晋级奖励。对A类、B类、C类人才,在认定期内晋级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奖励:A类人才晋升特级人才的奖励300万元,B类人才晋升A类人才的奖励20万元,C类人才晋升B类人才的奖励10万元。人才越级晋升的,对照上述标准给予累加奖励。晋级奖励与人才在晋级前层次获得的荣誉奖励总额就高从优不重复。引进人才在安家补助基础上享受晋级奖励(不追补安家补助的差额)。

市级:南平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后,即可在认定期内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并根据最新业绩依申请享受有关晋级奖励和安家补助。

安家补助。对引进的D类、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按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晋级奖励。对D类、E类人才,在认定期内晋级的,由市级人才专项经费一次性给予奖励:D类高层次人才晋升C类高层次人才的奖励5万元,E类高层次人才晋升D类高层次人才的奖励3万元。人才越级晋升的,对照上述标准给予累加奖励。

申请渠道: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社局开发科0599-8833375。

(二)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企业聘用补助

1.基本条件:所学专业一般应对应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的“08工学”,以及“14交叉学科”等学科中的工学相关专业(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在工作所在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硕士、博士毕业生及期满出站博士后。

(2)海外著名大学硕士、博士毕业生;公派留学学成人员(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留学学成人员。

(3)台湾、香港、澳门地区著名大学的硕士、博士毕业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如受聘于企业的,需符合毕业后3年内、近1年内到福建省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企业支付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倍,每年在企业实际工作9个月以上。到众创空间培育或创领办企业的,需符合其他有关条件。

2.支持政策:按照每年硕士毕业生5万元/人,博士毕业生、期满出站博士后15万元/人标准发放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

申请渠道:

就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南平市直:0599-883972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22745

建瓯市:0599-8207031

邵武市:0599-6329507

武夷山市:0599-5321596

浦城县:0599-2828105

光泽县:0599-8379311

顺昌县:0599-7832952

松溪县:0599-2322150

政和县:0599-3457525

二、来南就业奖补类











(一)大学毕业生来南安家补助

2021年5月起,与南平市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35周岁以下(含)的大学毕业生,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连续工作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年内给予安家补助: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万元/人;

3.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人;

4.本地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2万元/人;

5.南平生源地全日制应届大专生2万元/人。

安家补助分批发放,确认满一年拨付补助经费的50%,满三年再拨付剩余的50%。符合享受省、市其它人才待遇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

申请渠道:南平市本级企业就业人员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县市区企业就业人员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8207031

邵武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9-6203360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5321596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7832952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320579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3326970

(二)住房保障

1.享受对象及条件

在市本级用人单位工作的人才,具体如下:

1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A类高层次人才。

2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B类高层次人才。

3型人才对象:福建省级引进C类高层次人才。

4型人才对象:①南平市级引进D类高层次人才;②市本级企业新招聘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③经备案同意精准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5型人才对象:①南平市级引进E类高层次人才;②市本级企业新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③经备案同意精准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保障形式和标准

实行人才住房综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自主选择人才租房补贴或购房补贴,直至个人额度用完为止。人才住房综合补助最高额度:1型人才对象:100万元;2型人才对象:80万元;3型人才对象:60万元;4型人才对象:40万元;5型人才对象:30万元。

市本级民营企业新招聘的35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或技师、高级技师可享受每月最高800元的租房补贴,最高不超过5年。人才公寓可提供给大中专毕业生求职、实习见习时免费周转使用;也可面向在南平市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市场出租。

申请渠道: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99-8839723。

县市区就业人员享受当地住房保障政策,向所属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咨询。

(三)灵活就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

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的,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高于100元的标准补贴,不超过三年。申报自行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凭个人身份证、被保险人为本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及缴交凭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等材料到就业经办窗口办理。

申请渠道:社会保险金缴纳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599-8870630。

(四)南平市大学生等青年来南求职创业免费住宿保障

凡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含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和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毕业学年学生来南求职创业且非南平户籍、本人在南平市无住房、无就业创业记录的,可按照每人“一张床”的标准申请长达1年的免费住宿,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放宽免费住宿适用对象条件。

申请渠道:登录南平市“智汇武夷”线上平台申请(https://zhwy.nprc.net/#/login)。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8207031

邵武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9-6203360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5315672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7852530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320579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3326970

三、吸纳就业奖补类











(一)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南平市“3+4+5”产业集群企业2021年5月1日(含)后引进的35岁以下大学毕业生与本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来南前在市外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视同首次引进)在南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2年后,分别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全日制本科10000元/人、50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该企业吸纳人才补贴。

申请渠道:向所属地县(市、区)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联系电话:

南平市本级人才服务窗口:0599-8839723

延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8886220

建阳区人才服务窗口:0599-5822745

建瓯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8207031

邵武市人社局就业中心:0599-6338004

武夷山市人才服务窗口:0599-5321596

浦城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828105

光泽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8379311

顺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7832952

松溪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2320579

政和县人才服务窗口:0599-3326970

(二)就业见习补助

对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实际见习时间给予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依法及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申请渠道:

就业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46373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31563

邵武市:0599-6330273

武夷山市:0599-5315672

建瓯市:0599-3821502

顺昌县:0599-7830687

浦城县:0599-2828105

光泽县:0599-8379311

松溪县:0599-6083258

政和县:0599-3326970

(三)社会保险补贴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渠道:向常住地所属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联系电话:南平市劳动就业中心0599-8870630。

四、创业支持类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以上人员首次创业是指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业,每位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每份营业执照只能申请一次。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助

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初创3年内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且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6个月及以上。按1000元/人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收人数不含法定代表人,相同登记注册地址的不同初创企业、带动相同人员就业的只能有一家企业申请一次补贴。

申请渠道:创业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

市本级:0599-8858560

延平区:0599-8886220

建阳区:0599-5847618

邵武市:0599-6338003

武夷山市:0599-5104957

建瓯市:0599-3835909

顺昌县:0599-7830200

浦城县:0599-2876556

光泽县:0599-7926173

松溪县:0599-6083258

政和县:0599-3326353

(三)创业担保贷款

对在南平市创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给予贴息支持。

申请渠道:

1.电脑端:登录“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网上申报(https://www.fjjfypt.com/);

2.移动端:关注“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热点专区”→“创业担保贷”;

3.线下渠道:申请人直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33841。

(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

大学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报省级资助评审:

1.申报人包括两类群体:

①省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

②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2.申报人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并为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3.申报人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认缴出资比例不低于30%(含30%)。

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核、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现场答辩和公示等评审流程并入围获奖的,给予3—10万元创业资金扶持。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注册及申报。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9-8858560。

五、在校大学生奖补类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2000元。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注册及申报。

联系电话:南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9-8858560。

六、职业技能培训类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即见证补贴),具体标准如下:初级工(五级)每人700元;中级工(四级)每人1000元;高级工(三级)每人1500元;技师(二级)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一级)每人3000元。专项能力证书每人500元。其中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下同)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原则上提高幅度不超过20%。

申请渠道:个人登录“职业培训服务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1573。

(二)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城乡劳动者,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补贴标准为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50元/人,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30元/人。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类型证书不得重复享受。普通高校、中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于毕业学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个人可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申请渠道:个人登录“职业培训服务小助手”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6;0599-8871573。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

1.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经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500元(每学时25元,不低于20学时),属于六类人员或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项目范围的,按上述规定提高补贴。同一企业为同一职工开展岗前培训不得超过1次。

2.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补贴标准。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或转岗转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3.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对开展技师班或者高级技师班的,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对高一等级补贴标准可按上浮不高于20%比例掌握。

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原则上按照符合条件的取得证书人数和直补企业方式,给予企业补贴。

申请渠道:企业通过“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申请。

联系电话:0599-8870636;0599-8871573。

七、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招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申请渠道:登录“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网址https://www.fj99.org.cn/bys),进行网上注册及申报。

联系电话:0599-8858560。

八、档案保管服务











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或在南平市非公单位就业的非南平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由学校将其学籍档案转(寄)至南平市各县(市、区)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免费接收、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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