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上海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2026年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继续享受包括户口迁移、大学生医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就业信息服务等在内的四项优惠政策。
被外省市高校录取的沪籍考生入学时可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需要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毕业后户口可以迁回并回沪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届时,毕业生凭有效期内的《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拟迁入地《居民户口簿》或自有(包括直系亲属)房屋产权证(原迁出地址与拟迁入地址不一致的,需提交原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迁沪落户确认单》和《落户证明信》手续。 沪籍考生可按自愿原则参加就读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通过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上海市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享受政府贴息,额度与贴息标准参照本市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执行。 毕业生还可在毕业前一学期登录"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www.firstjob.shec.edu.cn)获取专项就业信息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