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情况:
对于符合军人、警察、烈士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加分投档录取的照顾。
加分细则:
证明材料:
1、现役军人需提供军官证、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和师级以上部队开具的现役证明。
证明内容:
考生XX,男,XX年XX月出生,现就读XX学校,准考证号为XX,系XX部队现役军人XX之子。单位承办人:XX,联系电话:XX。特此证明。
2、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需提供立功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师级部队盖章确认);“高风险、高危害岗位”、“作战部队”和驻艰苦地区的需由师级部队出具书面证明(说明工作起止时间、工作地点、任职情况等要素)。
3、属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一至六级残疾的军人还需提供烈士证或伤残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