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公示: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泉州医学院

2025-12-04 17:08 福建省教育厅 评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省政府)申报以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泉州医学院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扫描件)的形式书面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

通信地址:福建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7091419,工作邮箱:jytghc@fjsjyt.cn。

附件:icon_doc.gif拟申报设置有关高等学校名单.doc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4日


附件:P020251204602149660914_0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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