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 服装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 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及家长: 湖南省2025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服装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即将开始,欢迎全省服装类考生来湖南师范大学考点参加专业统考,为方便考生熟悉考试安排情况,特别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本人所报考类别考试,并在考试前 3 天开始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打印《2025 年湖南省艺术类全省统考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凭居民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2、服装类专业考试于2024年11月30日至3日在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考点统一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室安排见《专业考试证》,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①服装纸样设计、服装设计考试时间安排在 11 月 30 日,考生须在 11 月 29 日下午17:00-18:00 前往考试地点熟悉笔试考点情况,查看考室分布示意图、知晓考试注意事项和各项规定,但不能进入考试大楼和警戒线以内。 ②服装工艺考试具体时间和详细地点安排由考点另行公布。 3、考生须按考点要求,11月30日早上7:20到达考点接受智能安检门的初检;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和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参加考试(含面试或笔试)时,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下同)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
“服装纸样设计和服装设计” 考室设 湖南师范大学 至善楼 “服装工艺” 考室设 湖南师范大学 工程与设计学院 服装楼
请考生务必牢记 本人笔试科目考室号和考室位置的门牌号
考生参加服装专业各科目统考,进入考室,只能携带以下规定的画具和工具。 服装纸样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铅笔(HB、4B),比例尺、曲线板、无缝套普通橡皮、直尺、黑色签字笔、小剪刀、铅笔刀、透明胶带和四开画板; 服装设计考试:考生须自带绘画颜料、调色盒、水桶、画板、绘画笔、铅笔、尺子、无缝套普通橡皮等绘画工具(水彩、水粉、彩色铅笔不限); 服装工艺考试:考生须自带黑色签字笔、铅笔、大小剪刀、厘米尺、锥子、画粉。 其他任何物品(含各类有图像和图案的纸张、资料)不准带入考室。考生携带画板(画夹)等必须干净且无任图案、图形等痕迹。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前往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情况及有关注意事项。考生不得穿着校服、制服(含培训机构统一定制的服装)以及佩戴校徽、手表和饰品等参加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穿戴设备(含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下同)进入考点,如前往考点时携带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的,须将此类物品交由家长或送考老师保管。考生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室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试当天考生凭身份证和《专业考试证》参加考试。所有考生都必须接受入场安检,拒不配合安检的考生,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室,因个人原因延误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室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4.考生须按考点要求,提前到达考点接受智能安检门的初检;每科考前35分钟,考生凭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在考室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检查时应主动配合监考员核实身份,核实后进入考室,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专业考试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以便查验。 5.考生通过智能安检门初检后,即进入考试封闭区域。进入考试封闭区域只能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无封套橡皮以及考试工具(服装类还可携带绘画工具和裁剪工具),其他任何物品(含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校徽、手表)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域。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智能穿戴设备、计时设备、扫描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摄影摄像设备、磁卡(餐卡、房卡、公交卡、银行卡等)以及管制器具、涂改液、修正液(带)等进入考试封闭区域。 6.考生接受安检进入考室后,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考室,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在考室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含画纸和布料,下同)、草稿纸,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室。 7.考生领到试题和答题卡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是否漏印和残缺、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应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申请更换;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确认无误后,在开始答题前,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终了铃响后,书写(填涂)姓名、考生号的一律视为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作答。听写与乐理为一堂考试,开考前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其他笔试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交卷出考室后不得再进入考室续考,也不准在考室附近逗留或交谈,应在考点指定的地方等候。 9.听写与乐理、叙事性作品写作笔试须使用统一的答题卡作答,在答题卡对应题号指定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指定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考生答题过程中须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布料)答题,不得在答题卡(布料)上做任何标记。 10.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起立、停止答题,根据统一指令起立,按试题在上、答题卡居中、草稿纸在下的顺序整理好,待监考员清点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无误后,才能依次退出考场;考生不得将考场内所发放的物品(含试题、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室,否则按违纪处理。 11.考生须使用2B铅笔准确填涂考生号,使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姓名、考生号和进行作答。注意保持答题卡清洁,不要将答题卡折叠、弄破,严禁在答题卡的填涂区域和图像定位点(黑方块)周围做任何涂写和标记。凡考生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无法评阅答题卡者,后果自负。 12.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包括在考试结束后查实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报请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