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提出:支持少量办学历史悠久、质量优质、效益明显,区域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发展急需的师范、医学、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日前又一公安类高职院校发布风险评估公示将升格普本。
2023年7月21日,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提出将征求公众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后,拟定的招生规模为6500人,校园实际占地面积1879亩,其中皋兰校区1731亩,大砂坪校区148亩。固定资产10115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21〕33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程序,现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的社会经济影响以及公众的意见建议进行征询,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事项概况
1.事项名称: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
2.主体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3.事项内容: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举办、省公安厅领导和管理,接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安高等职业学校,前身为创建于1949年9月的“甘肃人民公安学校”。1978年9月恢复办学后,改名为“甘肃省公安学校”。1980年9月又更名为“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01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专科层次的“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院先后荣获“全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20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21年入选“甘肃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后,拟定的招生规模为6500人,校园实际占地面积1879亩,其中皋兰校区1731亩,大砂坪校区148亩。固定资产101158万元。举办地在兰州市皋兰县北辰南路1717号;兰州市城关区大砂坪左家湾169号。
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38号),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并上报甘肃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甘肃省人民政府等主管部门同意,拟实施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升格为甘肃警察学院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可能在社会经济、职业教育、资源配置、社会保障、学科设置、办学层次、管理机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产生影响的意见和建议;升格为本科层次甘肃警察学院事项实施可能带来的其他影响意见、建议及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三、公众反映意见时间及意见征询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事项主体单位、评估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实施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3609382013
邮箱:2449681421@qq.com
评估机构:甘肃社稳项目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晋波 联系电话:17797564778
电子邮箱:3300351900@qq.com
公示单位: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日期:2023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