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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到,完善中职学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合理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协调。进一步扩大面向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增强招生吸引力。
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