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创建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5〕37号)要求,经学校申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小学)、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10所高校申报创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195所学校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性学生艺术团,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2月8日,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并提供反映情况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027-87320239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附件: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拟推荐名单
湖北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