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3号)精神和要求,清远市共有904名达到“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要求的考生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经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县(区)招办审核、公示,并经清远市招考办确认相关信息,现对2021年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要求的904名资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从5月17日到5月26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向广东省清远市招考办反映。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763-3363683。
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