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欧思卡教育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你们作为广州市北培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举办者,送来《民办学校举办者变更申请表》及有关申请资料收悉。经审核、公示等程序,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同意广州市北培高级中学有限公司举办者由广州北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欧思卡教育投资(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欧思卡教育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接此批复后,请于5日内到我局审批管理处办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广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