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大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2020级的萌新们是不是已经开始规划自己未来四年的大学生活了呢?
但是,有的同学可能也在发愁,上大学的学费还没有着落,家里突遇变故,经济上暂时遇到了困难……同学们不用着急,学校目前已经建立了以 “奖、勤、助、贷、补、免” 和开辟 “绿色通道” 为主要形式的学生奖助学政策体系,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家庭经济困难不再是同学们大学求学路上的“拦路虎”。
1. 国家奖学金
本科生:奖励二年级以上获得一等以上学校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
研究生: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8000元/人/年;
研究生:硕士20000元/人/年,博士30000元/人/年。
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获得三等以上学校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硕士6000元/人/年,博士29000元/人/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资助对象为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可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资助对象为退役一年以上、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本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院)并报到的入学新生。资助对象为广东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可享受在省内公办高校就读免交学费(不含住宿费)政策。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等部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1.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分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600-2000元/人/年。
分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创新、学业进步、校园文艺菁英、社会实践菁英等奖,奖励标准:200-800元/人/项。分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硕士6000-8000元/人/年,博士12000-1800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1000-2000元/人/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设置有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资助标准:500-800元/人/月。资助遭遇临时的、突发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主要包括“长江公益-精英助力计划” 助学金、仲明助学金等30余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