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简章

2019-06-24 17:36 广东警官学院 评论
广东警官学院
广东广州市-公办-政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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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报考

广东警官学院

GUANGDONG POLICE COLLEGE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广东省提前批本科、本科批

普通招生学校代码:11110

专项培养招生学校代码:61110


目录

一、学校简介

二、毕业就业

三、招生计划

四、提前批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五、录取规则

六、各系部及专业介绍

(阅读本文大约需30分钟,但请务必仔细阅读)


学校简介

     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公安本科院校,学院主管部门是广东省公安厅,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院是广东省公安机关后备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公安民警培训基地和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坚持政治建校,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以培养公安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以“忠诚、责任、服务”为校训,突出警务化管理、社会实践育人的办学特色,努力建设正规化、高水平公安本科院校。

办学条件

现有嘉禾和滨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7379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39145.82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警体技能训练馆、战术训练楼等教学基本设施。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94875.57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面积10009.3平方米,学生宿舍面积73306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20.82万元。馆藏图书89.538万册,电子图书42万册。建成比较完善的校园信息网和与全国公安信息网连接的公安局域网,学生宿舍通网率达100%。教室123间,其中多媒体教室110间,实现了全部网络中央集中控制和智能化管理。



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工672人,其中专任教师295人。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208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150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1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公安厅金牌教官2人,兼任中山大学等高校硕士生导师4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省(校)级培养对象43人。



专业设置与本科教学工程

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禁毒学、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指挥与战术、交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2个本科专业,其中公安类专业8个,文法类专业4个。现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侦查学2012年评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治安学2016年评为省级优势重点学科,刑事科学技术2016年评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建设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经济犯罪侦查);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省部级重点专业建设1个(侦查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治安学、禁毒学、法学、行政管理)。2015年,侦查学专业被公安部确立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重点专业建设点。学院建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部级精品(优质)课程8门,省部级精品资源共享课2门,省部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校级精品课程54门,校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网络课程27门。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学院有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1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5个、省级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


毕业就业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提前批本科应届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和当年国家、广东省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 方案的规定,通过公安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警考录,择优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

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17〕144号)及相关规定:专项培养学生在广东警官学院完成学业,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学位证后,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 安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考试,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以专项培养的所在地级市公安机关为单位,由毕业生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自愿选择就业单位。




提前批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广东省户籍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六)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七)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报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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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报志愿

公安院校志愿填报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有关具体要求和填报时间,详见《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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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察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下载或到所在中学、县(市、区)公安局领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见附件),填写“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主要社会关系信息”栏目(除“考生基本信息”“考生经历”“家庭成员信息”“主要社会关系信息”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其余内容不得由考生、家长自行填写),并由学校开具现实表现鉴定意见(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应包含“是否受过开除团籍或者开除学籍处分”“是否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是否个人档案重要材料缺失”等内容)。

  考生向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和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材料。户籍地派出所通过网上核查、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按照《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所列各项内容,结合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对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察,填写相关栏目内容。对考生户籍地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同一派出所的考生,户籍地公安机关应指导或引导考生到有管辖权的其他派出所出具考察意见,考生或家长要及时将其他派出所出具的考察意见材料送考生户籍地派出所汇总审核。

  户籍地派出所是政治考察的实施机关,考生向户籍地派出所递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学校开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意见以及不同派出所出具的涉及考生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考察意见材料后,户籍地派出所按要求完成政治考察工作。县(市、区)公安局审核户籍地派出所上报的政治考察意见后上报地市公安局,由地市级公安局汇总审核本市户籍地考生的政治考察意见材料后,作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并上报省公安厅。政治考察工作与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同步进行,政治考察结论以地市公安局审核上报的结果为准(政治考察相关规定和程序详见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公布的《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附件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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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1.公布参检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名单(简称“参检名单”)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省公安厅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将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gdga.gd.gov.cn)公布。


2.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6月28日至7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到地点: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

每名考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公告和省公安厅短信通知为准,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留意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1)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面试实行全程录像。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指标(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色觉:无色盲、色弱。

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体检过程实行全程录像。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体能测评实行全程录像。


3.确定合格名单

省公安厅确定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合格考生名单,报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并送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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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录取

公安院校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关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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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广东警官学院专项招录培养计划有关要求

广东警官学院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招生对象为,志愿在粤东西北地区基层一线公安机关工作、填报广东警官学院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志愿(专项培养的院校代码为:61110)的粤东西北地区本市户籍考生,不能跨市报名。考生同样参加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省公安厅于7月底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信息,将专项培养考生录取信息整理并反馈各地级市公安局。各地市公安局应将考生录取信息尽快通知考生或家长,并在8月底前以地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的名义与考生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家长共同签订。考生凭广东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和《专项培养协议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警官学院办理入学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专业。考生如改变专项培养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有关要求详见粤组函〔2019〕264号)。


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带齐以下证件(原件1份和复印件2份):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高考成绩通知单。

(二)建议考生参加体检、体能测评时穿运动服、运动鞋。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和其他通讯设备进入体检、体能测评、面试工作区域,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如因身体健康状况不良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始终由引导员带领进入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现场,不得随意走动,不得离开引导员视线。

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政治考察不收取任何费用。 

录取规则

(向上滑动查看更多内容)

1.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

3.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4.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5.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普通本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6.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在第一志愿报考某专业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未录满,则录取第二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依次类推。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总分都相同时,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7.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8.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 英语 ,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9.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系部及专业介绍

公安类

侦查系

一、侦查学

专业优势与特色: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有国家级、省部级精品课程多门;建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和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力量雄厚,创新能力强,专业负责人是公安部教学名师、广东省教学名师。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熟练运用侦查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公安机关及相关机关部门从事刑事执法、行政执法、公安队伍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原理、侦查措施与策略、刑事侦查学、犯罪现场勘查、信息侦查、刑事案件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刑事科学技术、侦查讯问学、国内安全保卫学、治安管理学、警务战术、警务技能和枪械技能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禁毒学

专业优势与特色:校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师资力量雄厚,创新能力强,信息侦查实验室居于国内先进水平。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能够在公安、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禁毒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禁毒学总论、禁毒法律法规、毒品违法案件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公安文书写作、刑事科学技术、警务战术、警务技能、枪械技能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经济犯罪侦查

专业优势与特色: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专业依托的学科基础知识多元融合,形成较高起点的新兴应用性交叉学科;实验实训中心和实践教学基地富有特色。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熟练运用经济犯罪侦查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在公安机关及相关经济行政执法部门从事刑事执法、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刑法学、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学、经侦经济业务基础、经济犯罪侦查概论、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贸犯罪案件侦查、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会计资料勘查、刑事案件侦查、侦查讯问学、现场勘查、侦查措施与策略、警务技能、枪械技能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治安系

一、治安学

专业优势与特色: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校级特色专业,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省级警察心理训练中心;师资力量雄厚,建有省级教学团队,师资队伍中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公安部优秀教官。由治安学学科带头人主持的广州市公共安全重点研究基地、广东警官学院珠三角公安安全研究所,研究成果颇丰,多次直接参与了政府决策,有较大社会影响。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系统掌握治安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公安实战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及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公安学基础理论、治安学导论、社区警务、公安人口管理、治安秩序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危险物品管理、治安情报信息、公安群众工作、安全技术防范、涉外警务、公安管理学、保卫学、道路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刑事侦查学基础、刑事科学技术基础、犯罪学、犯罪心理学、刑法、刑事诉讼法、警务战术、枪械技能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交通管理工程

专业优势与特色:师资队伍学缘结构优良,专职教师队伍中教授职称和博士学历专业教师占比超60%,有省交管局专家,欧洲事故调查与分析学会EVU(European Association for Accident Research and Analysis)成员;有校级交通安全执法技术教学与研究团队,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交通综合仿真实验室。近5年来,承担5项公安部课题和多项广东省教科研项目。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警务工作和公安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要求,熟悉相关政策法律和技术标准,系统地掌握公安技术基本原理和交通安全执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胜任一般公安工作基础上突出公安交通管理业务专长;培养能够从事道路执勤执法、车辆与驾驶人管理、道路交通组织与管控、交通事故调查与处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等专门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汽车原理与安全性能、交通心理与行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交通控制、智能交通、交通事故重建、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应用。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刑事技术系


专业特色与优势: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师资力量雄厚,有部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系统掌握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刑事技术现场勘验和警务实战的基本技能,能够适应公安机关开展刑事技术及相关工作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手印学、足迹学、工具痕迹学、枪弹痕迹学、特殊痕迹学、文件检验学、刑事摄影学、法医学、微量物证分析、犯罪现场重建、痕迹信息系统、公安影像处理与分析、声像资料鉴定技术、视频侦查技术、特种摄影技术、笔迹检验学、印刷文件检验、污损文件检验、刑事案件言语识别、文件材料检验、现场血痕分析等。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警务指挥战术系


专业特色与优势: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功能齐全的射击馆和战术训练设施;专业定位精准,专业课程设置全面、务实、合理;师资力量雄厚,有一支实战专家型教学团队,科研创新能力卓越,教学方法实战化,坚持“教、学、练、战”一体化的协同育人机制。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系统掌握警务指挥与战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开展辅助警务指挥、警务战术与技术应用、警务实战训练工作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适应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刑警、巡警、特警、缉毒、治安警、铁路公安、水上公安、森林公安、各级公安领导机关下属的参谋、计划、保障部门等公安机关多种岗位群,以及其应急管理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遇抗控制技能、警械武器应用、警用特种装备应用、警组协同战术、特种攻击战术、危机事件谈判、公共安全危机处置、警务指挥学、反恐应急演练、警务实战教学法、临战心理学、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刑事法学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网络信息安全系


专业优势与特色:信息安全团队是省级教学团队,建有网络安全与电子取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信息安全、网络工程、电子取证和大数据分析等专业实验室,课程设置突出网络安全与执法,注重实践教学。

培养目标: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制意识、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实战化的要求,在公安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从事网络安全执法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公安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网络攻防技术、网络安全管理、网络舆情导控、网络犯罪侦查、电子数据检验与鉴定等。

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非公安类

法律系


专业特色与优势:法学专业办学历史悠久,是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建有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导向,厚基础,宽口径,近年来通过司考的人数在省内高校中名列前茅,司考通过率也一直保持高水平,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

培养目标:培养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文书、律事实务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公共管理系


一、社会工作

培养目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了解、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社会责任和创新创业意识,具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以强化实务能力、跨文化沟通及自我调适能力为中心,具备系统扎实的社会调查研究技能和社会工作实务技能,在社区矫正、社会矛盾化解、禁毒戒毒、弱势群体援助以及犯罪预防等司法社会工作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和特长,适合在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安、司法等政府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研究方法、社会统计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工作理论、法学概论、管理学概论、社会工作导论、社会保障概论、社会政策、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越轨社会学、矫正社会学、禁毒社会工作、学校与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民调解技巧与实务、社会问题与社会工作等。

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二、行政管理

专业特色与优势:广东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强调动手能力培养,突出应用。

培养目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理论为指导,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具备行政学、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和法学等方面知识,掌握系统扎实的行政管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与基本技术,在公共安全管理或社会管理方面有明显的优势和特长,适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或社会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行政管理学、公共经济学、政治学原理、行政法学、社会研究方法、公共政策分析、中国政府与政治、管理学、社会学、公共关系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科学、行政组织学、管理心理学、电子政务、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共危机管理等。

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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