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我国实施了三大专项计划,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
三大专项计划是专门针对各省(区市)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的县、区、市。各省(区市)对专项计划实施的区域各不相同,具体到各省(区市),需要各地的考生自己查阅省级招办公布的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和具体的招生计划。
国家专项计划是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的一种扶贫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教育部负责实施,面向的是贫困地区的考生。
报考条件:实施区域连续3年以上的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承担的高校一般均为国家级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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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是国家为更好地促进教育公平、让更多的农村学生上大学而出台的一项优惠政策,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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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项计划是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
报考条件: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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