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26年免费定向计划考生须知

2026-06-27 20:52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评论

一、有关政策说明

现将2026年云南省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和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项目(以下统称免费定向计划)有关政策情况说明如下。

(一)免费医学生

免费医学生被录取后、领取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院校、定向就业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同时发放生活补助。 学生毕业后须按协议约定,到定向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到,由当地按协议落实服务单位。定向岗位为乡镇卫生院的,在乡镇卫生院编制总额内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

2025年及以后入学的免费医学生,应届毕业当年可报考本省范围内全科医学方向全日制临床专业硕士,或按规定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硕士学业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仍须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履约服务。各地可结合实际设置不低于6年的服务期。

 违约的定向医学生,须按协议约定退还全部培养费用并缴纳违约金,违约记录将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二)公费师范生

公费师范生按照有编有岗、统一考试、签订协议、公费培养、定向就业、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原则,面向全省高中毕业生招录,优先招收生源地考生,为各地乡村学校培养小学全科、初中一专多能教师,保障师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发放生活补助。具体标准为:学费 5000 元 / 人・年,住宿费 800 元 / 人・年(按 6 人间核算),生活补助 4000 元 / 人・年(每月 400 元,按 10 个月发放),三项合计年培养经费 9800 元 / 人。在校期间不重复享受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前,须与生源地或定向就业地县级教育部门、培养院校共同签订《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未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的,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按照普通高校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统一管理。学校将对学生进行中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公费培养资格。就读期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县级教育部门与培养院校有权解除协议,学生须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培养经费(含生活补助,下同)。因违纪被开除学籍的,协议自动解除,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须全额退还培养经费。

学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由定向就业地县级教育部门安排至当地乡村学校任教,服务期限不少于 6 年。服务期满 6 年的,可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合理流动。

公费师范生毕业后,未按协议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须按规定退还培养经费,并按协议约定比例缴纳违约金、滞纳金。服务期未满 6 年的,根据未服务年限,按协议比例退还培养经费并缴纳违约金、滞纳金。

















二、招生计划

(一)免费医学生招生计划

免费医学生分校培养计划、分县定向计划详见《云南省 2026 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计划》(附件 1)。

(二)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公费师范生计划性质为地方免费师范生,培养方向分为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分校培养计划、分县定向计划详见《云南省 2026 年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计划》(附件 2)。


















三、填报条件

免费定向计划录取优先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报考免费医学生的考生户籍须在农村区域,下同),即县区定向;县区定向计划未录满的,剩余计划面向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生源招生,即州市定向;州市定向仍未录满的,剩余计划面向全省生源招生,即全省定向。

三类定向志愿同步填报、同步投档。县区定向仅限定岗单位所在县考生填报;州市定向仅限定岗单位所在州(市)考生填报;全省定向全省符合条件考生均可填报。

农村区域范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规定的批复》(国函〔2008〕60号)有关要求,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印发的《云南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2024年)》所划定的城乡分类确定。

免费医学生色盲、色弱不予录取。

公费师范生各专业报考要求:

英语专业:云南师范大学要求只招英语语种,加试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楚雄师范学院、昆明学院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昆明学院同时要求加试外语口试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云南师范大学要求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 100 分。

物理学专业:要求高考物理成绩不低于60分。

体育教育专业:要求体育类省统考专业成绩不低于 60 分。

美术学专业:要求艺术类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不低于 185 分。

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类音乐教育方向考生,要求音乐教育(声乐主项)或音乐教育(器乐主项)专业成绩不低于130分。

招生院校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详见《2026年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一)免费医学生填报条件

1.县区定向: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州市定向: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全省定向: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全省范围内的农村区域,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二)公费师范生填报条件

1.县区定向: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户籍。

2.州市定向:考生本人具有定岗单位所在州、市的户籍。

3.全省定向:考生本人具有云南省户籍。


















四、志愿设置

免费定向计划安排在提前本科批A段填报志愿,免费医学生志愿和公费师范生志愿同时填报。分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

县区定向志愿、州市定向志愿和全省定向志愿各设置5个县、市、区志愿,每个县、市、区志愿设置1个专业志愿和3个院校志愿。


















五、填报办法

免费定向计划填报志愿与其他批次志愿同步开展,在提前本科批A段填报。具体填报时间、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 2026 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考生须知》,可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查阅。

填报志愿时,考生若填报专业名称前带有“*”的专业为免费医学专业,须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填报资格的考生持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验证和资格审核。报名确认点根据考生提供的户口册、有关证明材料和确认表上的考生户籍信息及家庭成员户籍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打印的确认表中“本人及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是否具有当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一栏手工勾选“是”或“否”。考生对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须在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点工作人员对其填报资格进行认真审核,在“审核人”一栏签字,并加盖确认点公章。确认表上的签字必须清晰、可辨识。只有通过免费医学资格审核的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才是有效志愿。

所填报的免费定向计划志愿全部为公费师范生志愿的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核。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考生填报志愿确认表(资格审核表)装入纸质档案袋,随考生流转。


















六、投档录取

(一)投档原则

免费医学生和公费师范生同时进行投档,执行本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结合考生定向志愿、高考成绩进行投档、录取。投档过程中,首先按照县区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县区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州市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州市定向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未完成的,按照全省定向志愿进行投档。如仍有计划缺额,将合并后续批次(段)通过公开征集志愿进行录取。

(二)投档时间

投档安排在地方优师专项录取结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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