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6月28日至30日进行。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6月28日 (星期日) | 9:00—10:00 | 化学 | 9:15起禁止进入考点 |
13:00—14:00 | 思想政治 | 13:15起禁止进入考点 | |
15:30—16:30 | 物理 | 15:45起禁止进入考点 | |
6月29日 (星期一) | 9:00—10:00 | 历史 | 9:15起禁止进入考点 |
13:00—14:00 | 地理 | 13:15起禁止进入考点 | |
15:30—16:30 | 生物学 | 15:45起禁止进入考点 | |
6月30日 (星期二)
| 8:00起开考 | 信息技术 | 按照本人准考证上的报到截止时间前进入考点 |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一、做好考试准备
1.携带“两证”赴考。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严格按照本人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点参加考试。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和要求,妥善保管好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内容。
2.早出门勿迟到。请考生和家长务必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在考试当天还要关注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
3.健康参加考试。考前及考试期间,做好健康防护;保持正常饮食和作息习惯,注意食品卫生和营养搭配;注意天气变化,调整心态,放松心情。考试当日,建议考生随身携带一件薄外衣,以备开启空调的室温。
二、遵守考试规则
1.配合安全检查。本次考试实行考点和考场(信息技术准备室)“二次安检”。考生须服从安排、有序入场,接受安检,因个人原因导致入场延误由本人负责。为方便快速通过安全检查,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
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具有发送和接收信息功能的工具,佩戴框架眼镜的,请配合监考员接受查验。建议将手机等上述物品放于家中或交由送考教师或家长保管。开考后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入场,将按考试作弊处理。
有数字显示屏的手表、电子计时器、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翻译笔、不透明或带有标签的水杯(瓶)等用品禁止带入考场。笔试科目允许携带计算器(附带无线通信功能、电子存储记忆功能、具有图像功能除外)。
信息技术科目禁止携带计算器,考生可携带透明且无标签水杯(瓶)进入准备室,考前根据监考指令放在机房外。
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所携带的助听器、人工耳蜗、拐杖、轮椅等可经检查后正常通过安检。
进入考场前,考生须配合监考员再次进行安全检查、验证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后,应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将身份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验。开考前,考生须根据监考员指令,核对准考证信息,并将准考证收入口袋(无口袋的放入课桌抽屉),整场考试期间不得取出准考证。
2.遵守考试时间。考生领到试卷、答题纸后,须仔细检查是否有错印、漏印、纸张破损、印刷不清、字迹模糊、行列歪斜等问题。如发现上述问题,须立即向监考员反映。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将按照考试违规进行处理。考试结束,考生应听从考点指挥,带好随身物品,有序快速离场。
3.诚信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考场规则》(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场规则》(附件3)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生作答须知》(附件4),严格按照考场规则参加考试。若有违规、违法行为,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请送考家长在考点周边应避免聚集,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警务人员指挥,并确保手机畅通。
感谢考生与家长们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广大考生考出优异成绩!
3.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场规则.pdf
4.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考试考生作答须知.pdf